使用銀行轉帳代繳社區管理費的人千萬要謹慎!!!


小弟搬離過去住家有一段時間了 當時管理費是透過特定銀行轉帳代繳
當時搬離前已經書面跟銀行終止轉帳代繳 行員也確認過並註記
搬離後銀行帳戶就沒有再被扣管理費
這幾天上網銀查交易明細
赫然發現之前搬離的就社區居然又偷偷摸摸從我帳戶扣繳了兩個月的管理費
因為金額只有幾千元 不仔細去對帳單根本不知道帳戶有少錢
如果不是要報稅特別上網查明細再過幾個月根本不知道被"偷"了幾千元!!

社區是透過附近的銀行辦理該業務 但小弟扣款銀行是另一家開戶分行
打電話去開戶銀行 我要求銀行面直接終止該帳戶繼續扣款
銀行回答"沒辦法!!" 全部推給辦理業務的分行
打去辦理該項業務的分行 竟回答=> 那是管委會扣款的 他們不知情 要等總幹事上班再說!!
小弟明確的警告該銀行 個人按照流程書面終止轉帳代繳 銀行方也確認 過去也沒有再扣款
現在銀行未經由我同意 無正當理由讓他人從我個人帳戶取款 揚言要告銀行侵佔及詐欺
後來銀行才馬上把被扣的管理費歸還

經過瞭解 銀行的說法是 轉帳代繳社區管理費是雙方授權
也就是不只銀行有權力直接從你的帳戶扣管理費 社區管委會也有!!而且不用經由銀行同意!!
當社區設定銀行轉帳代繳後 銀行會把扣款程式交給管委會 任由管委會自行把要扣款的名單上傳銀行然後直接扣款
因為該社區換了總幹事 新的總幹事竟然直接把我的名單又上傳 所以隔了這麼久又開始扣款
這樣的扣款制度是相當恐怖的 因為你根本不知道若干年後 什麼時候 又被人家從銀行裡"偷錢"
除非你每個月仔細對帳 否則根本防不勝防 而且一旦發生還要去追錢
如果遭有心人士利用 一個大社區 管委會裡有權力碰電腦的人 都可以在任何時間從任何住戶戶頭扣款
這樣管理費溢收後 再利用名目支出或直接轉帳或特惠特定住戶不用繳 把數字弄回來 沒有人會發現

一般非公司行號要從別人帳戶直接拿錢 沒有打官司 沒有法院的支付命令 強制執行 都沒辦法
沒想到在台灣 管委會就可以直接從你帳戶拿錢 這是相當令人不解的
奉勸有設定管理費轉帳代繳的 每個月都要檢查一下管理費扣繳的狀況 連金額都是管委會自行設定的
非不得已 建議還是每期自行轉帳比較安全
幫高調一下..

另外我家的也是銀行帳戶繳交. 但是沒有約定扣款而是每個月自己去繳....
便利商店就可以繳了.. 很方便的...
lacuna0517 wrote:
小弟搬離過去住家有...(恕刪)


這有點扯,比扯鈴還扯

要解決也不難,直接跟該銀行的分行要求註銷帳戶,到其他分行在開一個

把錢轉過去,也不用花多少錢,花點時間填填資料,這樣還能扣到就神了

請把明細放上來。還有授權書內容是甚麼?

不然這樣單方面也只是羅生門。

01大神們沒辦法隔空抓藥啊。

argyris0814 wrote:
這有點扯,比扯鈴還...(恕刪)


因為銀行不可能為了一個遷移戶重新簽約授權 所以問題沒辦法解決
就算跟你保證 這個帳戶我也不敢用了
最後只剩註銷帳戶
但是真的很麻煩 用了那麼多年的帳戶 也不只一個轉帳代繳 全部都要重辦...

lyi33tw wrote:
請把明細放上來。還...(恕刪)


銀行說過了 就是雙邊授權
銀行可以扣管理費 管委會也可以透過銀行提供的程式自行上傳住戶資料及扣款
因為住戶會變動 管理費也會變動 所以銀行才會用這種方便的方式給管委會
問過第三家分行 他們也有提供一樣的服務
但是銀行應該要有確認的動作 他們也不解為啥該兩分行沒有做確認的動作就扣款
行員還特別幫我打電話給另兩家分行詢問 但對方態度沒有很好 只說會處理

至於業務銀行回覆就是新的總幹事誤傳名單造成扣款 沒有回答為啥沒辦法阻止授權
開戶銀行更差 只是推給業務銀行
提出來是希望大家千萬要注意管理費轉帳扣繳的風險
尤其是那個沒有人充分告知的"雙邊授權"制度

只要銀行有確實入機辦理終止扣款.是當場生效不須經過管委會同意.可以請銀行查閱此帳號電腦變更紀錄.是否忘了入機
或是當初辦理終止時是否有給予憑證(郵局辦理終止扣款.行員會當場入機並給予印錄終止的憑證)



lacuna0517 wrote:
銀行說過了 就是雙邊授權
銀行可以扣管理費 管委會也可以透過銀行提供的程式自行上傳住戶資料及扣款
因為住戶會變動 管理費也會變動 所以銀行才會用這種方便的方式給管委會
問過第三家分行 他們也有提供一樣的服務
但是銀行應該要有確認的動作 他們也不解為啥該兩分行沒有做確認的動作就扣款
行員還特別幫我打電話給另兩家分行詢問 但對方態度沒有很好 只說會處理
至於業務銀行回覆就是新的總幹事誤傳名單造成扣款 沒有回答為啥沒辦法阻止授權
開戶銀行更差 只是推給業務銀行
提出來是希望大家千萬要注意管理費轉帳扣繳的風險
尤其是那個沒有人充分告知的"雙邊授權"制度


就大大的說明來看,應該是管委會的問題。
銀行如何得知你是否為住戶??連管區都未必那麼清楚。

你應該向管委會提告的,但你可以聯合銀行向管委會提告。
第一、偽造文書罪
第二、陷銀行於不義,傷害信譽
第三、你的精神損失....嘿嘿

而且應該不是只有你受害,應該還有其他搬離的住戶。
我懷疑管委會的內鬼。提告可以把他揪出來。

真是太誇張了!!!
這一篇標註一下,以免日後忘了,
也順便請親朋好友注意此篇~~~

ufcyc wrote:
只要銀行有確實入機...(恕刪)


業務銀行確認過 他們電腦在我搬離以後就已經註記終止扣款
但也說管委會手上還有一個授權程式可以扣款 這就是雙邊授權
只要管委會那邊沒有同步做設定 只跟銀行終止是沒有用的
扣款銀行則是完全推給業務銀行 不想理
小弟已經直接取消該帳號了 這可能是唯一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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