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要求保護工程算合理的,不是高不高級的問題重點是因為整棟的公設還沒有點交給接手的管委會,要是有損傷建商必須負責修復所以你不包保護要是刮傷地板甚麼的你知道建商要挖磁磚換掉嗎?我之前買房,也是第一批交屋的,從卸貨區到梯廳到電梯到樓層梯廳到走道地板牆壁全包裝潢到一半剛好隔壁也開始裝潢,就共用我的保護工程然後意思一下包個小紅包給我然後會負責拆保護,結果就沿用了同樓層的4戶,半年後還沒拆
公設未點交管理委員會,自然由建商代為管理建商再委由代理人管理執行因為沒有做保護工程造成的損傷,管理人需要負全責就算被發現你願意負全責,管理人也要先承擔責任後再對代位求償如果沒有被發現的,就只能管理人全部承擔這些個遭事,不管管理人有沒有全程監督都可能發生,所以就算你願意負擔管理人的全程監督費用,管理員也不會同意所以打包是雙方最佳解,有打包的情況下,管理人不需全責(或無責)有打包下,一般磕碰損傷建商不會太龜毛而且在裝潢工程未完全撤出前,都會有已經留有保護工程通道,所以只要打包子自己的東西,借用通道即可,如果已經沒有保護工程通道,可以多戶聯合一起進場,一起分擔費用至於老社區,大家都已經建立好一定的信任和默契,一些未知的磕碰損傷也無大雅自然要求要比寬鬆公設屬於全體住戶(如500戶),點交時只要有一戶反映,建商就必須處理面對500個未知的對象人,水深能不小心嗎?
s58807109 wrote:最近在南部預售屋新大...(恕刪) 不想給別人賺就自己處理阿材料又不貴但重點在廢棄物處理....還有說真的如果你是我鄰居我一定超幹未來一定毛一堆...雖小買同一社區....
s58807109 wrote:最近在南部預售屋新大...(恕刪) 如果你的方案協調不成..變通方式..成立住戶群組...集資做保護要搬運傢具,裝修工具,材料的集中在哪幾天搬運..例如保護期1個月不拆,住戶共用,各自日期訂好,搬運好驗收取回保證金,誰碰傷自負,不同家不同時段做保護,住戶也會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