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家裡人口少,一桶瓦斯用了一年多..
就打電話給同一家瓦斯行...
結果說因為使用超過一年要加收檢驗費400元..
我看瓦斯桶下次檢驗期限是106年,並未過期..
他則說是消防署規定的...
查詢定型化契約
第七條(消費者延遲歸還容器之負擔)
甲方購買液化石油氣最後一次交易日期超過一年而未繼續使用,或因甲方改用其他燃料,未將容器即時歸還乙方,致容器檢驗有效期限超過一年以上者,該容器之最新一次定期檢驗費用,由甲方負擔,惟應先由所收之保證金中扣除,剩餘金額退還甲方。
容器有效期限都還沒到勒..
還要附檢驗費..
接下來我再問一桶多少$$...
他說一桶830元 (小弟已先上經濟部能源局查過台中地區,20kg LPG 7月平均價748元)
我就跟他說也太貴了吧...
後來他就問那還要叫嗎...
太扯~當然是換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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