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層一戶的梯廳擺放鞋櫃,請高手回答。

不能放的原因
是因為公安需求
也是因為它是公共空間,只能按其建照的功能公共使用
除非權狀上顯示你擁有梯廳的獨立產權
否則你沒有依自己的意思使用的權利
什麼"自己的空間私人運用","我相信是因為"云云
都是你自以為的

一層一戶又怎麼樣
照你的自以為是
別人一層兩戶,三戶好好分配約定
要把梯廳規劃個二等分,三等分來"私人運用"就很難嗎
很多人家梯廳也大的很

大可不必自作聰明解釋法條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說的就是不能放,因為它不屬於你
從沒説"放到什麼程度才不能放"

想違規享有特權就安安靜靜的做
請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幫幫忙
有事會自己擔下來不要賴東扯西
而且別得了便宜還賣乖要別人同意你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PiccoloDBZ wrote:
很多時候會拿出條文...(恕刪)

sim7777 wrote: 你以為你們家大樓為何它會來檢查啊!?.....(恕刪)


高樓每年的消防安檢,有時會挑樓層檢查
本社區100多戶鞋櫃..
建設公司全部做在梯廳的各住戶門旁..
全部住戶都做1組..包括主委.管委會委員..都有..
所以沒人說不可以..和陽台外推相同..
連主委.管委會委員大家都不合法..
也因為區權會.就是臨駕主委.管委會之上..
有人講話嗎.自然相安無事...
還有許多不合法的.主委說要拆.主委.管委會.就提到區權會表決.
結果區權會通過.決議.不拆..不合法又如何...
事在人為...
MING510 wrote:
本社區100多戶鞋...(恕刪)


你們社區水準是這樣,不丟臉,還好意思嗆別人的。

MING510 wrote:
不合法又如何...
事在人為......(恕刪)


好一個事在人為
人就是這樣
好處平均人人都有
就算不是名正言順
很多人還是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原來我還在想不合法的事表決什麼?
憑幾個住戶把它表決成合法?
根本多此一舉!

要不就大家講好一起姑息
公平就好不用正義
要不就報請主管機關依法開罰就好了

但仔細一想
開會表決再留個大家一起同意或要求違規的會議記錄
以後真要究責有憑有據
不要說都是主委管委會的錯
也是挺好的

MING510 wrote:
還有許多不合法的.主委說要拆.主委.管委會.就提到區權會表決.
結果區權會通過.決議.不拆..不合法又如何...
事在人為...(恕刪)
phlaphla大說的最好..
水準1斤多少錢..滿嘴仁義道德..水準..
各社區自有自己管理模式.至少社區大家非常和融..敦親睦鄰...
干卿及其他社區何事...
像樓主社區.可能有住戶水準高.但每天臭臉相看..怪運氣不好.遇到法匠..
就稍微消氣吧..不是樓主的錯..怪運氣不好..
和有水準的住戶在同一社區.往後會紛爭不断....
"法"在台灣是排最後的,歐美是"法理情",台灣是"情理法".所以歐美警察值勤跟台警大不同
鞋櫃 要如何拆 ?

我們社區也說不能放 , 用 20 年 .. 當初找木工作

自家門外的走道或樓梯間,究竟可不可以放鞋櫃

有法院判決,鞋櫃為日常生活所必要之物,並非雜物,若係於其門外緊貼牆壁豎立擺放鞋櫃,並將所有鞋子均收納於鞋櫃,固然放在是公共走廊空間,但安放位置並非柵欄、門扇,或廣告物、私設路障等可比。 在如此緊貼於牆壁設置的鞋櫃,明顯不致妨礙住戶逃生避難及出入通行,將每家每戶均必備之鞋櫃視為雜物,實非為社會所能接受的法律解釋

鞋櫃非「雜物」,放樓梯間裁罰撤銷
PiccoloDBZ wrote:
本人目前是住...(恕刪)


當然是拆。

不法就是不法。

我說過我們的例子:
五年前,有一戶要出售,有位尋屋者來看屋,
她看完屋子,從樓梯間由上走到到一樓,沒看到任一層梯廳設有鞋櫃,
就決定買下該戶。

她說,二三十年的大樓能保持這樣的紀律,
很難相信。

其實我們舊住民早說好這規矩,就如此傳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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