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樓管理處代收包裹問題 困擾..

悠悠~ wrote:
管理員上班時間好像是8.30-17.00 中午休息一小時...(恕刪)


其實大部分人講的應該都是集合式住宅
並且是請物業管理公司來管理
這一種應該都是24小時都有人看管的
依樓主130戶而且上班時間8:30~17:00來說
有可能不是請物業管理公司
而且如果沒有24小時,代收郵件應該有風險吧

我目前住的社區有300戶,之前住過500戶的
常常看到管理室的包裹堆得滿山滿谷
我偶而會有一次十幾件的包裹,包含很大很重的
拿推車去載,堆得比人都還高,也沒人跟我抱怨
像我這個情況管理員也只是請物流公司把包裹搬到定位
我去拿的時候也很有自知之明趕快自己搬
管理員要做的只是登記並通知,然後可能比較麻煩的是還要顧
有次管理員還很貼心的提醒我快下雨了,怕被淋濕,叫我先去拿
使用app回文回錯篇
把此篇刪除
就樓主大樓而言~是因為商業行為而被拒收吧!?
請問你~~如果你在外工作~工作量超量了~做不來了!
要不要向上反應!?還是你都直接閃人辭職!?
反應後由主管做決定!!
就跟樓主說的是由副主委去跟他說明不能幫他代收了!!
簡單試算~處理一件包裹可能花三分鐘!!
送>收>搬>登記>交給住戶
三分鐘是算少了吧!?
一天兩百件的話~600分鐘=10小時.........
在人手不足的情況下~管理員\警衛要不要向上反應!?
反應後要是管委為了省支出而不增加人力呢!?
是不是要找方法來減少收包裹的量!?
其他自己想想吧!!別以為自己住的地方~其他地方也都這樣!!
你是沒去過別的大樓社區嗎!?
高級社區大樓!?多高級!?一坪多少算高級= =?
別跟我說一坪50幾萬算高級...........現在隨便都這價了不是!?
基本上大樓條例每個社區大樓都會有不同!!
請的管理員數量也都不同!!
視野放廣一點好嗎!?
況且如果都一樣~那樓主遇到的問題是什麼!?
他不就遇到這種狀況了嗎!?
而且大樓條例其實就是管委去制訂的!!
政府的營建法令
是沒明訂一定要代收包裹郵件的!!
那是管委會開會討論制訂出來的!!
有空自己去翻一翻吧.........

終於有人說到重點

重點在於這是不是商業行為,

如果今天是個人包裹,買東西,我想沒有管理員敢拒絕

但是遇過有社區主超級愛買,愛買沒關係,你買自己的阿!你變成整天團購,賣東西,賺價差以及送的優惠,

管理室(員)除了整天收團購的東西,常常還要幫你收錢,東西把大廳擺得滿滿滿

結果其他住戶也跟著團購,賣東西,這樣對嗎?

所以我覺得這個重點在於是否是商業行為,如果是商業行為社區也同意就太誇張了,

因為那多人不用租倉庫了,直接把公司貨物寄到社區,社區兼倉庫,多省錢省事。

各位大大如果有同意這樣商業行為社區,請通知一下。

我有很多朋友應該會有興趣,免費的倉庫。





很多大樓管理員都會幫忙收的
一定是看你不爽故意刁難
連同副主委一起
討好也不吃這套的話就難搞了
樓主仔細想一下是哪裡得罪人了呢
如果大家都因免費而濫用資源,試想一戶20件包裹,100戶就有2000件,平均每天超過66件包裹,是要堆哪?管理員是不用上廁所喔?就盯著包裹看嗎?更不用說有些住戶把櫃檯當儲藏室,包裹通知也不來領,一放就是三五天或更久!

代收只是服務項目之一並非最重要的!管理員(物管及保全)要做門禁管制,監看監視螢幕(現在一般百來戶社區,少說也五六十部監視器吧),巡邏,設施設備巡查,並陪同水塔電梯電機消防植栽及一般其他公設....廠商的定期維護與監督...等等,可沒一堆人想的單純.(我們社區的保全甚至還會在協助交管之虞,幫忙住戶護送老人小朋友過馬路),如果您家的物管保全整天閒閒沒事可做,相信我,貴社區管委會的問題遠比物管保全的問題來的大.

簡單嘛,使用者付費,每月10件以下免收費,10件以上每件代收費50元,超過15件每件100元,累進計費,延遲領物,每日保管費100元,"錢入管理基金",可以充實管理費,也可避免資源被濫用,當然收費及標準需由區權會來決議.錢不用多啦,會貪小便宜的,一點點錢就會哇哇叫了,真有不得已苦衷的,也不會在意那一點點錢.

大家有緣住一起應該要互相尊重與包容,凡事多溝通,坦白說一般社區委員是不太愛幹這些得罪住戶的事,通常都是有其他住戶反映才會硬著頭皮上,不過我覺得副主委與管理員拒收您的小禮物是對的,事實上您也不需要做這動作,只需要維持基本人與人相處該有的禮貌就好,您送禮是您與人為善,重禮好客,不過若如您所說對方態度不佳不削,那就是他們的問題了,您也不用在意.
我有看過大家的留言
以下是我們社區的問題
1.)我們社區是超過1200戶的大社區 : 每一個月管委會可以收到的管理費高的驚人 我們這一區的資深委員告訴我
我們社區的管委會 被一群人綁架了 再過去十多年理論上社區的經費應該還有一億元 但是事實上剩不到幾百萬
都被以某工程款+某工程款.....+某工程款 花光了 有一些少數住戶很火大 但大多數都不想惹事生非選擇安靜
2.)社區太大了 所以 社區的住址還有4條巷子 被社區管委會用鐵門圍住(違建)+鎖上鎖頭 =>所以 你家要進行工程
工程車要進來 還必須去拜託管委會警衛來開鎖頭 但前提是你每個月都必須有繳管理費
3.)管委會請警衛代收郵件與包裹 : 如果你這個月沒有繳管理費 你就不能領你的 掛號信與包裹 =>這形同 扣押與恐嚇 / 管委會沒有 居住戶的同意書或委託書 為何可以扣押我們的 郵件與包裹 呢?
如果 我去大陸出差 無法繳管理費 就只能返台繳完管理費 才能領郵件或包裹
4.)管委會的臉色難看 絕不是如上面的PO那麼簡單 !
在過去這10年 居住戶的信箱收到過多次 指責管委會的黑函
也有人火大 真的告到法院 聽說最後都不了了之...
但是 我也沒有任何證據 所以居住戶們都是被各各擊破...

真的心很累... 也許該來去找 議員的 免費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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