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前輩們,辦公大樓漏水的責任問題?

請問前輩們,辦公大樓漏水的責任問題?

想請教各位前輩們
小弟的公司在約7年前
跟A公司購買了他們的廠房 (40年的老房子了)
買的時候就有天花板漏水的問題
不過當時我們有自行處理過2F的漏水

7年來牆角的天花板是有稍微泛黃
但最近的大雨後水滴開始明顯的滲出
一樣是在2F那一整片的牆角再開始漏水

今天請來廠務跟防漏廠商一起會勘後
初步判定雨水是從兩棟房子間的伸縮縫滲入
由於A公司這4層樓目前都是閒置沒有使用的
所以有沒有漏水其實他們應該也是不在意
不過我上去3樓他們的鐵門外聞到濃濃的發霉味
所以我認為我們那一棟A公司的3樓應該也是漏水嚴重

請問前輩們
因為3樓跟3樓的伸縮縫都是A公司的
A公司是否要負修繕的責任呢?
是否有可用的法律條文??


因為是頂樓伸縮縫漏水,所以跟A公司討論看看各出一半錢去修復,應該是比較合情合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感謝網友的專業解答...

目前老闆傾向只處理自己的2樓
以免跟A公司有任何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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