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漏水

當初在簽訂合約時,漏水的部分,屋主及仲介都確認過說無漏水,且告知我之前有查檢過,合約上也明確註明無漏水,但沒成想在我前幾天驗屋時,卻發現了浴室漏水到樓下的狀況…

















目前看出來至少有一處的漏水點是在浴缸,然後因為我們這間浴室的格局如下


想問有經驗的版友及師傅,下嵌式的浴缸真的有辦法不動到浴缸就做好防水嗎?
然後浴缸那些看起來不是原本而是後續修補的孔洞及黃褐色痕跡是因為之前曾經打過防水針而造成的嗎?這部分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檢驗呢?
之所以上來求助大家是因為我這邊的工班評估說廁所這樣要打掉重用,估價是20初頭萬,但對方卻說他們估價只要1萬5,而且不用動到浴缸,我個人認為相差太多,但這個不是我的專業,所以才來尋求大家的幫助!!
2. 大門
原屋主兩戶打通,原本的進出口用的都是隔壁的大門,然後因為要出售所以重新隔成兩戶在賣,這是隔壁的門


上面白色的是施工的粉末,用手擦得掉,下方是我這一戶的門





這應該算是肉眼可見瑕疵了吧?而且之前這一扇門也都沒在使用,然後屋主請工班施工後卻變成這樣,然後告知我這是正常使用痕跡,我個人覺得是太過分了,想問大家真的是我太吹毛求疵嗎?
再麻煩大家給我點意見,最近真的被煩到心情很差….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