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1940 wrote:第三條 不保事項因下列事項所致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七、被保險汽車“停放中"遭不明車輛或物體碰撞、刮損或其他不明原因所致之毀損滅失。上述所稱「不明」係指被保險人無法提供造成被保險汽車毀損滅失之對造或車牌資料。如果龍捲風可以被視為"物體",再加上新聞的影片為輔助,也許有機會賠但龍捲風應該是會被認定為"現象",所以看來機會不大(恕刪) 龍捲風將車體捲起~掉落,為次車損損壞原因,因此是有原因的不是不明原因
不用想這麼多龍捲風屬於天災因天災引起的損害除非有特別付加約定保險要不然基本上是根本不會在一般的車險單中出現理賠條款的所以只要妳保保險的時候...沒有保到天災的保險的附加險的話......請節哀,依照我大學讀了四年保證不賠
freewing_tw wrote:想在這邊請問一下 ...(恕刪) 樓主應該申請國賠才對。如果不賠,請告訴郝市長你的心情經過這件事後非常不「郝」,或是告訴馬總統你是台灣龍捲風的唯一受害者,如果政府不出面解決此事,你明年的選票不投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