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740725 wrote:
幫朋友問的十項全能...(恕刪)
消費性貸款總額 不能逾月薪22倍
【聯合報╱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
現金卡龍頭銀行萬泰銀行又開始強打現金卡業務,金管會官員昨天指出,雙卡風暴後,金管會已訂定「消費性貸款總餘額不能超過月收入(即負債比)的22倍」標準,希望控管現金卡的借貸上限,避免卡債風暴再現。
官員還說,民眾的無擔保放款,只要經核貸,即使沒有動用,額度也會計入這項限額。
官員解釋,負債比是月收入22倍的額度,是把所有銀行的額度總歸戶,而非單一銀行。舉例來說,如果林小姐的月薪為3萬元,那麼她在國內所有銀行的信用卡、現金卡以及小額信用貸款等無擔保貸款的授信總額上限66萬元,所以無擔保貸款必須非常謹慎。
官員還說,現金卡是短期周轉工具,主要是應急,利率普遍不低,因此持卡人千萬要避免以債養債,否則到最後,自己賺來的辛苦錢最後全都作為利息,貢獻給銀行,債務負擔加重。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4月底為止,還有現金卡流通的銀行僅存18家,已動用現金卡的張數已跌破70萬張,約69萬4,323張。其中,規模最大的是萬泰銀行,約40多萬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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