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cingra wrote:
問題是,「不登記的虛坪是誰的?」。
台灣的登記制度很清楚,登記了就是你的,沒有登記就不可能是你的。
另外,登記財產權的另一個面向是「對該空間負責任」,地價稅、房屋稅、水電費、管理費、使用與管理責任......。
有些透天厝社區把社區道路,集合住宅社區把管理中心,登記在當年推案的建商名下,久了就出事。可能是社區管理爭議,可能是重建糾紛,基本上都不會是小事。
沒遇到不知痛!
拿個實例來說吧
當初你以為的賺到將在50多年後的未來付出代價
下圖斜線為原地主 482與474你也可以將它想像成公設未登
476-481為當初只購買使用面積的住戶
你以為的未登就是好嗎?或是你現在想要爭取的分開計價就真的對你有利?
羊毛出在羊身上 為何就是想不透呢?
容積能賣錢的建商不會拿來當公設用
目前多數的社區的泳池健身房也是違法變更使用
看官們 你會覺得違法的變更使用便宜
還是實實在在的登記後再賣給你便宜呢?
地主轉換成建商
公設地未登載 自然屬於建商地主
你買的使用面積 就只是單純的使用面積
50年後 你的使用面積不堪使用 想更新請跟原建商地主商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