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僵局,張教授提出投資權HAPN解套!

楊太樂提出以住宅增值參與證券(Home Appreciation Participation Note, HAPN)解套。

目前房市陷入一種僵局,即買方覺得未來房價應該下跌,遲遲不肯進場,賣方及建商卻看好未來房市,因此也不肯降價出售,若能發行HAPN,由看好未來的建商或投資者買下未來增值的投資權,可望打破目前交易量萎縮的僵局。

HAPN實際可如何操作?舉例來說,小王欲買一間價值1000萬元的房子,傳統房貸的理想狀態下,小王年收入需達60萬元,可向銀行貸款達800萬元,自付200萬元頭期款。

若在HAPN架構下,由看好未來房市的投資者(可是一般投資人或建商、銀行等機構投資人)出資約三分之一(以370萬元為例),買下小王房子未來出售的增值價差,小王頭期款只需準備100萬元,向銀行貸款530萬元即可,以此貸款額度,小王年收入要求只需39萬元。

~結論~
如賣方與建商看好未來房市,由看好未來的建商或投資者買下未來增值的投資權!
自住者回歸自住的本質!

midsun wrote:
楊太樂提出以住宅增值...
HAPN實際可如何操作?舉例來說,小王欲買一間價值1000萬元的房子,傳統房貸的理想狀態下,小王年收入需達60萬元,可向銀行貸款達800萬元,自付200萬元頭期款。...
(恕刪)


貸800萬月付4萬,年收入才60萬,即月入5萬,5萬的收入要付4萬的房貸?????
那小王一輩子不結婚養小孩與車子?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用另一個次貸商品,
解決現階段次貸風暴
?
這是一種概念,例子可能不太好.

但我覺得是可以實行的方向.

和次貨是完全兩碼子事.

今天有家新聞說明比較清楚

就是 把不動產 分做兩部份

1. 使用財

2.投資財

以上述例子就是說 想住的人 用 630 萬去買 另外 370 萬由建商 或特定基金出~~

等房子後來賣掉後 如果賣 1300 萬 當初屋主仍然只拿630 萬 其他 370+300 由投資投資財者得

萬一 以後賣800 萬 使用者 拿 630 投資投資財者 只拿170 萬


這案子本來就很難施行 (我猜是讓建商難看) 當初建商不是說房市是低點 等於你七折先給人家住 未來萬~~一 ~~房市大漲 就是建商拿


果然 訪問 二代宅 他說 "不可能 風險過大" (不是說未來看好嗎??) 當場建商自己打了自己一巴掌

不過這還牽扯到房子的折舊,新成屋跟中古屋之間就先價差個一兩成
日後假使賣出的話,要怎麼去估現在的使用財剩多少?不太可能原價賣出吧...
再者如果買屋自住者一輩子都不賣(還蠻常有的情況,尤其是透天別墅,很多人會傳給下一代)
那投資財不就永遠沒有辦法拿回了嗎?

立意良善,但是要實施還有很大的挑戰!
很有創意,有其他國家實際產生過類似的商品嗎?

不過我覺得光是估價的部份就可以吵翻天了吧?
房屋成交價值與預計的投資報酬率,由誰來評定?

買方:我要買的房子一定沒有錯,來投資我的
建商:我蓋的房子一定沒有問題,來投資我的
政府:我頒佈施行的政策一定沒問題,聽我的

房子有瑕疵誰來擔保?
過戶後產權發生問題誰來善後?

是大有為的政府,還是政府背後的納稅人?
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
x教授 不要又提出一個金錢遊戲! 這不是鼓勵大家都當 ---投---- 資-----客---- 嗎!

會玩這個遊戲的人不想賺錢嗎? 不賺錢誰買他的未來阿! 買跌嗎??? 這不是另類的炒房嗎????????
也不必那麼大的反應 教授也是人 只要他講的沒礙到你 誰管他是誰?
談天說地 wrote:
x教授 不要又提出一個金錢遊戲! 這不是鼓勵大家都當 ---投---- 資-----客---- 嗎!
談天說地 wrote:
x教授 不要又提出一...(恕刪)


金錢遊戲不是罪惡,這個社會每天都是金錢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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