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祥遺孀賴芊合背房貸 一天只吃一餐

其實有房還可降等.就是怕人升級後就回不去.
8千萬的房屋. 就算賣5千萬. 還銀行3千萬. 還有2千萬可過活.
到山下蛋白區找沒有保全的社區. 2千萬有找(這還能貸款).
所以沒錢沒收入,就是要放棄一些目前生活上的品質.

有保全的社區不代表就是安全.沒保全的老社區不見的就一定危險.

2千萬這可是22k賺不到的錢. 所以不要再喊沒飯吃. 再演藝界賺不到錢,就是該離開的時後.

Delengkimo wrote:
我曾經有連續五個月, 每個月專挑 13 日去家樂福採購泡麵一箱到二箱, 每天吃一包.

記者要來報導我嗎 ?
連續五個月,每天吃一包?
會不會變木乃伊!!!!
印和闐~印和闐~印和闐~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沒那個收入就不要住豪宅
沒那個收入就不要住豪宅
沒那個收入就不要住豪宅








,,,哈哈
上了新聞為了搏同情
上了新聞為了搏同情
上了新聞為了搏同情








,,,哈
想起房仲的一句話: 自住沒差~~! 真的有差~~差很大好嗎!
賴芊合27日在臉書強調「我並不覺得自己很慘很可憐.我也知道比我更辛苦的人大有人在.我很認份」,現在她已經要賣掉房子,只是現實狀況讓她無法順利賣房,「我努力過.而現在房市也不是我能決定的.更何況並沒有一個買家真的認真跟我議過價.我是要賣給誰呢!」

fedora wrote:

如果她不願把豪宅賣掉,不然不會租出去,租金可以還房貸,還可以在外面租間比較平常的屋子,順便過上優渥的生活。

很多人不是都那樣子,買了千萬豪宅,自己不住,拿來收租金的。以租金養房貸,等於免錢買房子。只是要拿得出頭期款,但頭期款已經有人幫她付了。



豪宅拿來租人,不租後,收回這間豪宅,我看還要花一堆錢整修家具,牆壁粉刷,通馬桶...

風險太大了,比低價賤賣,賠更大。

除非就是豪宅主人本身就是企業家,租給自己的外包商
一天一餐吃不飽可以吃三餐啊,減肥也不是這樣子搞
人家不可能永遠幫她,第一年願意幫就很好了,之後當然要逐漸得靠自己。不管要賣房還是做甚麼投資的。都是她自己抉擇和適應的問題

catherin wrote:
豪宅拿來租人,不租...(恕刪)


我也認同不要用出租的
租的人大多不會珍惜房子
房租耍賴,事後整修這些
花的時間精力不會比較好

但我猜想她也許還住在那房子裡
以之前看屋的經驗
屋主搬離,整理乾淨的房子會好賣很多

因此她應該先租個小地方住,然後原屋整理好再出售
如果人還住在裡面這樣要賣
除非價格夠漂亮不然看屋的人大多不想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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