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打房而加重房產持有稅,沒有道理

我是宇宙人 wrote:
大多數80%

少在那裏綁架80%!
80%像您一樣都是所得級距40%?
80%像您一樣都有 "非自用" 住宅?

要是持有稅真的重到80%負擔很大,
還討論甚麼?
------
#120
我是宇宙人 wrote:
3、為什麼你會認為『房子真的是要來住的』?
我有房子一定要拿來住嗎?我有收集房子當資產的興趣不行嗎?難道有多的房子就得加持有稅?那收集黃金當資產的人,為什麼不加他們的持有稅?買紅龍魚來觀賞的人為什麼不加他們持有稅?魚是要拿來吃的啊!

#131
我是宇宙人 wrote: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你有聽過嗎?

這兩部份互相對照,
根本是在讓人看笑話的!
不知到新政府會不會實價課持有稅?畢竟房價高,持有稅也是原因之一。朋友叔公在青埔有好幾億土地,問過他為什麼不賣,他回說稅金那麼低他繳的起幹麻賣。
持有一間自住有錯嗎?
kurakilin wrote:
投資一定有風險 基...(恕刪)
這位大大
為什麼您對文章的解讀跟我明顯不同呢?
我來剖析文章給你看

365日久見人心 wrote:
汽燃費隨油徵收超收140億!管碧玲批交通部跟人民搶錢 (標題已經明顯誤導邏輯不清楚的民眾了)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今天(10/22)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交通部長毛治國時表示,根據99年度能源部二份資料顯示,公路車汽油用油汽油是9721.1千公秉、柴油是4414千公秉、液化石油氣133.1千公秉,管碧玲說,照這樣下去計算,汽油的汽燃費是一公升2.5元、柴油是一公升1.5元,換句話說,一年汽燃費隨油徵收應該要收的總額是309.26億,這是交通部所公布的資料。(這段是指"如果"隨油徵收開徵,按照交通部的資料,一年的汽燃費應該要收309.26億..注意..只是如果)

管碧玲指出,但是交通部卻違法沒有根據法律規定隨油徵收,而是用定額定量隨車徵收,以99年來看,本來依法是要收309.26億,結果卻收了451.28億,超收了142.02億。管碧玲說,汽車燃料費應該隨油徵收結果沒有隨油徵收,一年超收142.02億,跟人民搶錢,超收比例是45.92%。毛治國卻表示『汽燃費這塊是蠻複雜的啦,交通部會提出報告』。毛治國指出,汽燃費主要用在道路交通安全和養護,沒有超收的問題,由於「能源稅」還未 開徵,交通部年底前會做出評估,以研議相關辦法。(這裡,文章2次出現管媽說交通部沒有隨油徵收汽燃費。也就是說若依法隨油徵收汽燃費,則稅收應為309.26億,但現今沒有依法隨油徵收汽燃費,所以收了451.28億,一年超收142.02億。)

立委管碧玲表示,如果汽燃費隨車徵收,比隨油徵收超出了一百多億,以二千CC的車輛計算,一天等於要跑六十七公里,十分不合理,交通部長毛治國解釋,汽燃費的本質還有道路養護,以及交叉補貼的意義,但管碧玲不同意這樣的說法,她認為交通部要補貼也不該補到超收,都已經自用車在補貼了,居然還補到超收就不對了。



所以,目前汽燃費真的有隨油徵收嗎?
從文章看是沒有的

另外
如果交通部已經徵收了汽燃費
那為何每年民眾都會收到汽機車的燃料稅單呢?
難道隨油徵收已經收了309.26億,汽燃費隨車徵收再收了451.28億總共700多億嗎?
當然不是
所以,結論「現在根本就沒有實施汽燃費隨油徵收」
樓主,抱歉
歪樓了
空空回文一下,

"房屋持有稅,是地方建設很重要的一環,

享受地方的建設,房價高,多付出一點,應該也很合理。"

高持有稅也可保障富人周邊都是富人,有何不好?

房市要活,投資的才能投資,自住的才方便自住,

選擇自己適合的地方,房價自然會呈現該有的價格。

提高持有稅也可以防止炒作,因為最大受益人是政府。

個人覺得,台灣房價已過度膨脹,千分之5應該差不多。

最後個人覺得的合理價格,應該和所得成一定的比例。

不然專家是在算心酸的嗎? 天龍國16.1合不合理,就看天龍人感覺了。
資本社會就是如此連老共都已經淪陷,「使用者付費」才是王道!!你享有房屋周遭便利的建設卻不願意多付點稅金??!!如果不能接受請去投奔北韓政府!!包準讓你齊頭式平等!!
我是宇宙人 wrote:
這句話的前提是,1,...(恕刪)
房價飆漲2-3倍。
8成的人早就買了。
這中間的漲價本來就不是努力來的。
跌下來後面買的卻好像被說成撿便宜,好像好吃懶做似的。
不知道這樣的觀點是怎麼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