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又又 wrote:
朋友A於一年前賣掉了...
以下是我自己的疑問,
房屋買賣不用本人簽名就可以過戶?
買方沒有實價登錄,可以嗎?
都過戶完了,政府自己查不到成交金額?(恕刪)
1. 不用;相關單位只認印章、文件,不認簽名
2. 可以;會被罰款而已。
http://www.land.taipei.gov.tw/ct.asp?xItem=26600517&CtNode=56889&mp=111001
3. 我猜頂多地政跟稅捐單位要調閱資料時可以查詢。
發放補助的機關應該是無法以函文查閱。
假設,成交價等於公告現值的話,可以請朋友帶印章跟身分證去不動產管轄的地政事務所調閱契約書影本。
但前提是該政府機關可以接受以公契為證。
假設該政府機關需要私契的話,那就真的是莫宰羊;因為稅捐和地政都不會收取私契。
唯一有機會的是,同樣去地政事務所,但是調閱的文件是「登記申請書」,
看看當初辦理的代書是哪位,再上網查詢營業地址後去拜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