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dman_ou wrote
那就把a這部分圍起來...(恕刪)

共有沒有所謂的a部份和b部份。就是共同持有!
土地持分一樣是共有,沒分割前,那就是一塊地大家共有。
土地分割了,不表示地上物也分割。若是建物有登記才有可能分割。
當然建物不叫分割,而是叫區分所有權。
沒有登記也可以共有人簽下協議書來區分所有權。
但既然有一方不肯改建,他豈肯簽區分所有權協議之理?
sunyearhuang wrote:
共有沒有所謂的a部...(恕刪)


依先進所述,那就慘啦~
那鐵皮外大概三十年,看起來還跟新的一樣,有生之年大概等不到那鐵皮屋頹傾

協商是萬無可能,除了期待大地震還有什麼辦法?
請高人再指點
為伊消得人憔悴,衣帶漸寬終不悔

downgmen wrote:
依先進所述,那就慘...(恕刪)

要拆前要先固定好不拆的再拆這不難

絕招:

化整為零,移到對方的土地上,化零為整,

這種做法非常適合鐵皮屋

但是很貴
所以房屋也算你佔一半!?老實說就是準備耗時間了!!!擺明對方要你拿錢給她!!!

downgmen wrote:
協商是萬無可能,除了期待大地震還有什麼辦法?
請高人再指點

把一半的鐵皮屋權利讓給對方,這樣對方應該會同意吧?
第二步要求鐵皮屋移到對方的土地,遷移費你出。
如果這樣協商還不成,除了撕破臉還有什麼辦法?
撕破臉的方式有二。一是前面提過的自行檢舉違建報拆,讓公家單位來強制拆除。
二是到法院訴請拆屋還地,因為是違建,勝訴的機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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