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chujen wrote:
"若一個月賺50K的...(恕刪)
若不信可以算一下 每月40萬房租收入 每年房租總收入480萬 應稅收入用57%算273萬
273萬是用每月40萬來算 若是40"多"萬 一年房租應稅收入超過300萬非不可能的事
被罵大大的老婆假設也賺每月50K 應稅收入也有50萬左右(扣薪資扣除額) 說不定更多
加上這位被罵的大大 每月50K 應稅收入50萬左右(扣薪資扣除額) 年終獎金都不算喔
除非這兩位夫妻可撫養的親人很多又沒有許多其他收入 才有辦法降低所得級距到30%以下
今年度的綜合所得級距440萬以上的收入課40%的稅 這樣的收入水準繳到40%的級距很正常
因為"高所得"賺到的薪水部分要繳30-40%的所得稅 同樣50K薪水給年輕人說不定才繳5%的稅
這是我們國家中華民國的稅制無誤 美國的稅制還會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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