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飛天皇龍 wrote:
我目前居住的房子原先有我和我弟弟共同持有,我有三分之二,我弟有三分之一。
但因為我欠銀行債務,導致我的持分被法拍,今年四月底被拍走。
因為我弟還有三分之一的持分,有優先購買權,但因為我弟也沒錢能買回來,只能被買走,當初因為房子有我弟的持分,商量後對方口頭承諾會讓我繼續住在一樓的房間,二樓閒置的房間由對方使用。
但如今對方拿到所有權狀後翻臉,要求我即刻遷出,並且不願意給搬遷費,而且另找一中間人找好一個租屋處要我搬過去,並威脅我不搬遷就要斷水斷電並揚言破壞門窗以及告我侵占房屋,而且水電原本是我名字卻被改了。
而我和對方強調不點交只有所有權而沒有使用權時,對方卻突然發怒強烈反駁,也不願意何我協商,只一直強調讓我弟出面來談,而且他還要在未經我弟弟同意之下就想要修繕房屋,還要我弟出錢。
而目前我因為沒工作,身體差且領著身心障礙證明,只靠每個月的身心障礙補助過活,要出去租屋也無力負擔租金,連要搬也沒錢搬,對方卻硬是不想出搬遷費,如今只能僵持著,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另外偏偏對方還是前民意代表,不知道會使出什麼手段,害得我目前心情實在非常糟糕,害怕不已。
目前真的不知道怎麼辦了,硬是不搬,則害怕對方手段強硬。照對方中間人的勸說搬了,卻又擔心是個陷阱,且我家裡東西繁雜,只租一個房間也可能放不下,而且還要自行搬遷,我雙腳都有毛病,光走路就有問題,怎麼可能搬的了,以上問題,煩請大家給我一些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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