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opigs wrote:
並非如此(恕刪)

何以見得
dajenwang wrote:
何以見得


一般來說,夫妻合資買房,通常會採取共同登記分別共有

我猜他主要是回這一句

我是不知道你身旁啦

旦我身旁沒人是採共同登記的

自找麻煩的選擇

大多都是選一個登記

我身旁一個共同登記的都沒有

不是登記夫就是妻...沒有人是共有的

為什麼..沒為什麼...

畢竟真的處處都在防對方.這麼不信任.那你為什麼結婚??
01房版勸進的, 都說房子是穩賺的,

既然是穩賺的, 不會一次買偶數的間數嗎?

2, 4, 6, 8, 10, 12, ..........間, 這樣買嗎?

就不用計較共同名下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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