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屋私下成交,買方是否有責?


escudolin wrote:
但法律上契約的成立 , 也未以簽約為要件...(恕刪)


所以房仲只要找個證人出來作證,就算買賣雙方沒簽約也得賠錢是嗎?
樓主對於這問題一直念念不忘,這還不夠盡責阿?
房仲又不是第一天打官司,沒證據堅持要告買方也只是敗訴而已。
口頭約在法官的心證上只認為是口頭爭執,不是事實,而且買方又是證人的身份,講的話法官聽的進去。
陳小春2525 wrote:
所以房仲只要找個證人出來作證,就算買賣雙方沒簽約也得賠錢是嗎?
樓主對於這問題一直念念不忘,這還不夠盡責阿?
房仲又不是第一天打官司,沒證據堅持要告買方也只是敗訴而已...(恕刪)


>>>

我們都不是承審法官

買方經仲介看屋後 , 私下與屋主成交

要不要支付費用

我們都無法認定


但今天版主的工作 , 就是要代表房屋仲介公司

要為公司爭取權利

就好像今天你需要委託一位律師幫你訴訟

律師當面直接跟你說一定會敗訴 , 沒有機會

請問

你如果是當事人 , 你會委託這位律師嗎 ?


只知道問題是不夠的

要能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

才是企業需要的人才 , 不是嗎 ?



沒有試 ,怎麼知道一定會敗訴呢 ?

我碰過的案例

買方是不是自知理虧 或 心虛 或 不勘其擾 或 息事寧人或??????

而支付了10萬元


不爭取是一定沒有

但爭取了 , 能不能要到 , 很難說





escudolin wrote:
買方是不是自知理虧 或 心虛 或 不勘其擾 或 息事寧人或??????...(恕刪)


買方有下斡旋嗎?
還是只有房仲帶看過而已?

escudolin wrote:
>>&g...(恕刪)


告訴:店長=仲介法務~不是神!~
任何工作都是需要良心!~

沒憑沒據~我是屋主賣了又如何?

16年前幫朋友跟信義打官司~
信義也是打來說:我們一屋子律師....還糾正我引用錯條款!~

哈!~最後我打贏了!~
讓他們吐回沒收的20萬元斡旋金!~

你想要工作!~但是告訴店長:你的專業是預先防範+依法力爭!~不是出賣良心!~

至於其他樓板大有要到錢!~
那是因為:賣方不懂法+算了息事寧人!~

如果店長不服~那請他告訴你:如何拿到錢?或者符合哪條法律?
老鳥回答不出來!~店長讓你做吧!~



eve55eve55 wrote:
告訴:店長=仲介法務...(恕刪)


可是房仲業並不是良心事業阿!
他們是只要在法院上贏得勝訴就可以了!
至於房仲是不是有偽造證據?那就只能由被告自己扮演柯南辛苦去蒐證了,畢竟法官也只看證據而已。

陳小春2525 wrote:
可是房仲業並不是良心...(恕刪)


任何工作都是需要"良心事業"~
在乎的是執行者人的心!~

我不討厭投資房產~也不討厭仲介!~
但討厭仲介聯手炒房!~

哈!~這罵到很多人!~
因為帥過頭的所謂"投資客"組團的一般老百姓~很多也是仲介件!~
如果都是一般老百姓當"全民運動"~那"居住正義"也別喊了!~
要怪政府沒教你"炒作套利"~或者沒送你房子?~

胖達人沒有炒作~可以股票套利?~
山水米把人當?~

這社會把所有人的價值觀混淆了!~
也斷送了這土地上的人對未來的希望!~

至少這年青年肯發問:應該"心"里還有些判斷吧?


eve55eve55 wrote:
任何工作都是需要"良...(恕刪)


可是房仲只是要賺差價跟做狀況要服務報酬而已,對於炒房根本沒興趣也沒那個本事阿!
房仲都怕買賣雙方沒成交也沒中招,要怎麼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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