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勢操作可以嗎 ? 想開一間買賣方只收1%服務費的房仲公司

當然可以⋯但會不會有業務買單。累積案件但卻沒人賣…仲介不就0跟100距離,沒成交就0,成交就100分

bi10235 wrote:
房產界很黑暗的,小心...(恕刪)


+1
擋房仲財路真的要小心點,建議店頭請保全,也要隨身攜帶伸縮棍。
想當白烏鴉就要注意自身安全,房仲雖然念佛,但那是要超渡屋主的。
rock519 wrote:
我倒是很想建立一個完...(恕刪)

這真的只能用想的
因為完全不切實際

光是嚴格的會員機制就會讓多少嫌麻煩的買賣方卻步?
透過網路就是要方便簡單
你還想嚴格?
不方便就不吸引人
不吸引人就沒在你網站刊登的意義

一般人一生買賣幾次不動產?
你真的有設身處地想過買賣雙方的心態嗎?



別太異想天開囉
回歸實際面吧
1%服務費不是基本嗎…之前我看我爸買賣基本上都會殺到1%服務費才會考慮讓這個仲介服務QQ
久而久之,1%服務費就開始變成不能明說的公定佣金
端看金額大小或困難度,房仲應做好溝通的橋樑(不要用騙的),小弟認為1~2%內屬合理範圍
構思:會先以社區聚落服務優先 員工不須罰站 不須貼小蜜蜂

只要做好鄰里的拜訪閒聊交朋友及志工服務 純粹回歸*不動產經紀*的工作角色

以上
現在很多買方也談到1%
賣方談到2~3%

我自己買房的時候就是這樣 是找永慶 買1賣3
之前在賣嘉義的房子 房仲是賣2買2(不過賣屋過程大概1年,所以在砍對房仲也不好意思)
mingyang wrote:
不是怎麼活? 是活得好不好。其實趴數拿多也不一定好做啦,利潤好就一堆人跳進去做,

我大學同學就是溫哥華房仲,畢業的時候她跟她老公兩手空空,拼命賣房子賣了5年現在小孩子都生了兩隻,房子也買了兩棟,一棟Townhouse租人一棟Vancouver special自住。
2008 JEEP GRAND CHEROKEE SRT8
我覺得現在房仲最大的問題
是在於開太多間然後從業人員良莠不齊而不是服務費收多收少
2%的服務費看似不多,但以房價動則千萬,統算下來也不少
而買賣的過程中房仲是否真的做到一個可以接受的服務
才是很多人詬病的地方吧
與其調降服務費,倒不如確實理解並掌握客戶真正的需求
滿足買賣雙方最大的共約性

不過
我一直認為仲介買跟賣方兩頭都收費是一個很奇怪的制度
就像是球員兼裁判

例如去燦坤買電視
可以跟現場的銷售人員提出自己的需求
現場的銷售人員就會推薦合適的廠牌及型號
但最後買了這台電視呢?
需要付給銷售人員一筆推薦費嗎?
如果需要的話,因為能買的電視就擺在眼前,銷售人員推薦的也就眼前那幾款
搞不懂推薦費這時候存在的意義,而多數人會想付推薦費嗎?

如果有一間只收買方仲介費或者只收賣方仲介費

一位要買房子的人可以委託仲介幫他找房子,如果找到一間屋主自售或其他仲介在賣的房子
就付一筆找房子的服務費
自售時,賣方因為沒有委託關係所以就少了賣房子的服務費
或已有委託的房子時,則兩端都是找了中間的仲介商,在雙方角力下,成交的價格也會合理些

相對的,賣房子也可以委託仲介幫他賣房子,如果找到一位自己上門或其他仲介的客戶
就少了買方的服務費或者是雙方仲介角力下的合理結果

當然,或許有人會說房仲在自己已有的委託案件中做謀合,可以同時雙方收費嗎?
凡事有先來後到,絕不會有同時存在買,賣仲介的情況的


tall-rich-handsom wrote:
看到現在房市哀鴻遍野...(恕刪)
tall-rich-handsom wrote:
構思:會先以社區聚落服務優先 員工不須罰站 不須貼小蜜蜂
只要做好鄰里的拜訪閒聊交朋友及志工服務 純粹回歸*不動產經紀*的工作角色
以上


如果這樣有效果,仲介早就這樣做了(是有少部分仲介這樣做),
何必要去罰站,冒被開罰單的風險貼小蜜蜂。

而且這樣做有啥好處?
沒錯,當有人想賣房子時會找你,
但是其他仲介要找他,希望給他賣時,他也會答應(反正是一般約)。

廣告要的是效果,是廣告就要注意投資報酬率,
做好鄰里的拜訪閒聊交朋友及志工服務,就是一種廣告,
早期這樣做是值得,因為早期只有專任約,沒有一般約,
如果這樣做,換來的只是一般約,那資報酬率也太差了,
面對買方也是一樣,
買方想買房時,或許會想到你,
但是他也會去找其他的仲介,
最後讓他下手買的關鍵還是在哪間房子適合他,哪間房子價格比較合理,
仲介"朋友"的身分,頂多是加分效果。

一間幾千戶的老社區,你要如何讓大家知道你,並且記得你?
你一戶一戶去拜訪,一戶花5分鐘,3000戶就要1萬5千分鐘,
而且這3000戶中,有多少會把你的名片留下來,而不是丟在垃圾桶?

與其花時間在鄰里的拜訪閒聊交朋友及志工服務,
還不如去街頭罰站,去做"銷售"的動作,
才是對客戶最好的服務。

而且當你去街頭罰站時,會跟你接觸的,
都是對房地產有興趣的客戶居多,也是會把你的名片留下來的人。

當然啦,如果照你所說,只是在做佛心的,
不考慮賺不賺錢,就算是賠錢也沒關係,那是可以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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