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莉亞 wrote:
基本條件
位在新北市區 臨大馬路 近捷運&高速公路 生活機能好
4層公寓蓋成地上24層地下5層大樓
原本2樓 24P 換中下樓層室內約22P(權狀42P搞屁呀)+1個平面車位
在舊屋點交給建商拆屋至新屋取得使用執照期間補貼房租(市場行情的金額)
此案是掮客跟各地主談好後 再轉賣合約給建商蓋
蓋好後建商開出費用
1.1百多萬 坪差找補費用:選屋單寫的坪數只有三十多坪,口頭說 坪數變多也不會跟我們收錢 後來改設計以及灌車道增加公設坪數 並且用預售屋定價打9折算-->請留意要事先寫清楚分得坪數(室內/陽台/公設/車位大小...等分得大小) 當權狀坪數與分得不同的錢要怎麼算
2.樓差費用約40萬 選屋樓層高於合約樓層-->選屋時合約樓層沒了 說幾樓以下可選不用錢 一樣 只有口頭說說 事後不認帳
3.土地增值稅 幾十到上百萬都有可能 每戶情況不同,但是我心裡想 靠!我土地送給你 還要我付土增稅
...(恕刪)
選屋單3x坪 後來選42坪
中間的差價本來就需要找補
不知道開會有沒有電話錄音?
就算合建是談好3x坪的房子不用錢
後來選42坪
正常來說建商不會免費送差價吧
其實在談合建的時候
應該會有估價師計算出地主的土地價值
這個價值就是用來選未來新房子的價格區間 多退少補
假設妳選了低樓層的小房子 建商就會補你錢
選了高樓層的大坪數 也需要付建商錢的
應該每一次跟建商談 都有錄音或是會議記錄才對
土增稅對協議合建的地主在做產權轉移的時候
土地增值稅可以減增40%
權利變換的部分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
應該要查一下當初是用協議合建還是權利變換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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