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天皇龍 wrote:
而我和對方強調不點交只有所有權而沒有使用權時,對方卻突然發怒強烈反駁,也不願意何我協商,只一直強調讓我弟出面來談,而且他還要在未經我弟弟同意之下就想要修繕房屋,還要我弟出錢。
不點交原因:共有持分
案例:拍賣不動產所有權係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你的應是屬於這款
拍得者不願跟你協商也是正當,你是持份人嗎??(你的2/3持份已經被拍賣取得了)
這房產剩下的1/3持份是你弟,他當然是找你弟談
有什麼問題嗎?
至於修繕的部分是你弟要跟拍得者去協商
如果你弟沒有把權力委託給你,那你就只是個旁觀者而已,他們吃米粉你喊燙
你弟如果沒有要優先承買(你說他也沒錢),那就是只能把剩下的持份賣掉
買方一定會想辦法買的,不完整的持份,這房產就不值錢了
會碰法拍的一定都有它的手段跟門路,你沒錢也沒專業知識,我看你很難玩下去
"當初因為房子有我弟的持分,商量後對方口頭承諾會讓我繼續住在一樓的房間,二樓閒置的房間由對方使用。"
口頭承諾?? 你要上法院把這個當成依據嗎??
"讓你繼續住",這就常理來判斷就是不可能,可你卻信了??


個人積分:2783分
文章編號:85389199
黑羽斷翼 wrote:
簡單點看啦
1.不搬..等被告上法院..判決下來才搬..你要付對方租金
2.搬走..看對方能不能隨意的補貼你一點錢(如果你幻想會有幾百的話..我建議你走1比較現實)
3.搬走..什麼都不拿..這要老實人才會作的選擇
還有..那些什麼把你弟的部份分割出來
那是不可能的任務
因為對方不會同意的..
一個不完整的房子是沒有價值的
所以最大的可能性是把你趕走後把整間房子在送進去法拍(變價分割)
反正你們也沒錢買..而且他會有優先權
遲早的問題而已
你弟自然會拿到拍賣的1/3的錢
那份屬於他的錢
不見的會是市價
旦也許會超過市價
剩下的都和你無關
還有..是我也不會和你協商
你想用什麼身份來協商??
你弟還能用他是1/3的屋主的身份
你呢??
旦維修的部份
你弟那不理對方
敢整理就叫你弟告對方
趕你走是一回事
旦在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下破壞房子是另外一回事
所以在產權沒處理完之前
對方敢整理房子..直接吉他
旦這是你弟和對方的問題
和你沒關係
至於你腳是不是有問題
和租太小東西會放不下
那本來就不是對方的問題
你是因為欠債房子才被拍
這房子已經不屬於你
你最多就是在拖時間而已
於法於理
對方都不需要為你負任何的責
講的在多也一樣沒辦法改變什麼
這房子已經不屬於你
不要把自己當成房子的所有權人來跟對方發聲
真不行就上法院
而且你不存在羸的可能性
剩下的自己多考慮吧
若是撇開同情的角度看待這樓,我覺得你寫得很狗血但很寫實
心裡覺得不忍心但完全無法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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