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進行都市更新的地主一定要來看,新北市正在發生的都市更新離譜財務規劃....

黑羽斷翼 wrote:


.....建商依比例給地主房子





buyd80 wrote:

一般都更不就是談好以後換回多少坪的房子
管他建商報的利息是幾個億?





大家可能不太清楚目前的都市更新方式

一般都市更新是採權利變換,也就是由估價師對地主土地與建商計畫中將蓋出來新建物做估價...

建商的財務規劃總金額則作為共同負擔,這部分是建商出的,建商花越多錢,將來能分得的房子就越多。

當都市更新完成後依照雙方的貢獻比率去分配新建物的價值...


若地主的土地價值越高,能分到的新房價值就越高
建商若將都更成本灌水,就會減少地主能分得的房屋價值

也就是若估價師計算出地主的土地價值十億,而建商計算出都更總成本(總建造成本包含貸款利息)二十億的話,建商就能分到比地主多一倍價值的新房屋..!!

------------------------------------------------

耕薪的財務規劃其他部份我們看不懂,但貸款利息占比將近20%是我們僅有能看懂的部分
若把其他類似都市更新案的財務規劃拿出來看。

耕薪公司的財務規劃在這部分比這個月新北市其他都更案的利息負擔多出六倍(占總負擔將近20%),其他四五個案子建商規劃的貸款利息只占3%左右。

金額超過兩億元.



我們更擔心的是耕薪公司並沒有虛報利息負擔,而是他們目前的貸款條件就是這麼差,換句話說銀行對耕薪的放款條件遠比其他建商要糟糕的多............!!!

在這個房市即將反轉的時刻,大家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

我的天啊......
Trillionaire2020
應該不會惡性倒閉連夜落跑吧? [^++^][^++^][^++^][^++^][^++^]
DIY LOVE
全力阻止吧!房子被拆掉,很大的機率就會變成爛尾樓了!
oculata wrote:
大家可能不太清楚目前的都市更新方式

一般都市更新是採權利變換,也就是由估價師對地主土地與建商計畫中將蓋出來新建物做估價...

建商的財務規劃總金額則作為共同負擔,這部分是建商出的,建商花越多錢,將來能分得的房子就越多。

當都市更新完成後依照雙方的貢獻比率去分配新建物的價值...


若地主的土地價值越高,能分到的新房價值就越高
建商若將都更成本灌水,就會減少地主能分得的房屋價值

也就是若估價師計算出地主的土地價值十億,而建商計算出都更總成本(總建造成本包含貸款利息)二十億的話,建商就能分到比地主多一倍價值的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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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薪的財務規劃其他部份我們看不懂,但貸款利息占比將近20%是我們僅有能看懂的部分
若把其他類似都市更新案的財務規劃拿出來看。

耕薪公司的財務規劃在這部分比這個月新北市其他都更案的利息負擔多出六倍(占總負擔將近20%),其他四五個案子建商規劃的貸款利息只占3%左右。

金額超過兩億元.



我們更擔心的是耕薪公司並沒有虛報利息負擔,而是他們目前的貸款條件就是這麼差,換句話說銀行對耕薪的放款條件遠比其他建商要糟糕的多............!!!

在這個房市即將反轉的時刻,大家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

我的天啊......


意味著人民眼睛都是瞎的吧

畢竟只要不利你的..你都看不到

你只會看到你自己想看的

不想看的..眼睛業障重..什麼都看不到

前面就說了..你提的二個都更案

最後總價都是一樣的

差不到100萬

代表只是錢寫在那一項之中而已

今天你認為你們的利息太高

你怎麼不去爭你們的都更容積移轉申請費用比另一個案子少了4千萬

你怎麼不去爭你們的都更的人事管理費比另一個案子少了1億多

天啊..你們建商怎麼能報那麼低..

你這時怎麼不強烈的要求你們建商把錢加回去

說穿了

人心的貪而已

真不想都更就不要參加就好
黑羽斷翼 wrote:
你提的二個都更案

最後總價都是一樣的

差不到100萬

代表只是錢寫在那一項之中而已

今天你認為你們的利息太高

你怎麼不去爭你們的都更容積移轉申請費用比另一個案子少了4千萬

你怎麼不去爭你們的都更的人事管理費比另一個案子少了1億多

天啊..你們建商怎麼能報那麼低..



首先

我認為建商提出的財務規劃絕不會如你所說去湊數字,總價對了就好

因為之後事業計畫送審會經過新北市都市更新委員會審查,裏頭每一個數字都應該是有根據的..

換句話說,若財務規劃中你說我們案子的人事管理費少了一億多,那就一定有其原因

或許是耕薪目前運作中的都更案件多,人力能有效率調配運用,或者是能用更少人做更多事... 總之這不是業外人士能精準評估的,容積移轉也是如此. 所以我才說我們看不懂其他部分

但貸款利息負擔就不同了,除非債信很差,否則在建造成本相近的情況下,怎麼會有遠超同業六倍的貸款利息??

換你是被都更的地主,看到這爆表的利息

你會安心?? 你會甘心??
oculata wrote:
首先

我認為建商提出的財務規劃絕不會如你所說去湊數字,總價對了就好

因為之後事業計畫送審會經過新北市都市更新委員會審查,裏頭每一個數字都應該是有根據的..

換句話說,若財務規劃中你說我們案子的人事管理費少了一億多,那就一定有其原因

或許是耕薪目前運作中的都更案件多,人力能有效率調配運用,或者是能用更少人做更多事... 總之這不是業外人士能精準評估的,容積移轉也是如此. 所以我才說我們看不懂其他部分

但貸款利息負擔就不同了,除非債信很差,否則在建造成本相近的情況下,怎麼會有遠超同業六倍的貸款利息??

換你是被都更的地主,看到這爆表的利息

你會安心?? 你會甘心??



這故事告訴我們...人民的貪真的是無上限的...

你自己也說了..事業計畫送審會經過新北市都市更新委員會審查

只要他能審查通過..代表了裏頭每一個數字都應該是有根據的

這數字合情且合理..不然怎麼審查通過....


還有我前面就說了

一坪換幾坪是事先談好的

誰管建商錢怎麼花

我拿到我談好的坪數就對了

剩下的

我不在乎

至於換的坪數太少或太多

這是我同意都更前的問題

只要我同意

我絕不會同意後才又去怪建商分我太少之類的

就算我只換1坪我也會接受

畢竟

我同意了
gfr6703
您講的方式是「協議合建」的都更方式;但是樓主他們是「權利變換」的方式;權利變換是不談坪的,只談價值,所以沒有事先談好可以分幾坪回來的方式。
黑羽斷翼 wrote:
只要他能審查通過..代表了裏頭每一個數字都應該是有根據的

這數字合情且合理..不然怎麼審查通過....



黑大你可能沒有看我發文的前半段

因為建商逼我們必須在這個月內要完成選屋,此時選屋的依據就是估價師與建商所提出的共同負擔(沒有什麼一坪換幾坪... 都是看估價師算出來的價值)。但都更審議會的審查卻是在地主選屋之後才會發生的事情

眼看建商提的財務規劃明顯有問題,但建商卻逼地主這時候選屋,之後就算被更正,但地主這時選屋的權利已經被建商損害。

本來也許能選兩間房,結果變成一間加上價金補償,本來也許能選一間房加車位,結果卻少了車位變成價金補償!

但無論如何地主都得在這個月的期限內盡量選滿,不然幾年後交屋領價金時台幣購買力不知道貶到哪裡去了

就算事後耕薪的財務規劃被審議會糾正,地主後來獲得的補償可能已經不足以購得最小單位房屋。

.....那要是萬一地主沒發現,都市更新審議會也沒發現建商浮報兩億元利息負擔呢..!!..??..(兩億元足以讓許多不可能變成可能)

更恐怖的是,萬一耕薪的財務規劃沒錯,是貸款銀行認為錢借給耕薪風險很大,所以給出比同業高六倍的利率


那我們不該害怕嗎?


建商分明可以做正確的財務規劃,為何耕薪要先做錯的來欺負地主...?

為什麼地主要吞下去??
Trillionaire2020
真的很有鬼 [鬼][鬼][鬼][鬼][鬼]
1.利息數字是不合理,但別只停留在這裡。
這家的財務評估數字跟別案比較起來很多項目不合理,差異很大,也沒有細項的數字說明。

2.第10頁 最下方


==> 可見做這份簡報的是個邏輯白癡,解釋了為什麼財務評估數字很多地方不合理


原來地主戶:建商分別拿 52.21 : 47.79
若退回重做,地主戶比例是增是減,偶就不知道了。
recnas wrote:


這家的財務評估數字跟別案比較起來很多項目不合理

....做這份簡報的是個邏輯白癡,解釋了為什麼財務評估數字很多地方不合理....



感謝您的提醒

我們都不是建築相關專業,在我們眼裡各個案子間相同項目的差異都很大,不過我們實在看不懂利息負擔以外的部分,若方便的話是否能提醒我們應該留意那些方面..?

其實我們更擔心的是建商的財務狀況,耕薪公司並未上市上櫃,真不知道如何了解那家公司目前的財務狀況......

營建成本上漲,建商如果不能不能履約,就會倒閉,反正掛名的"建商"的資本額都不高。

Trillionaire2020
[鬱卒][鬱卒][鬱卒][鬱卒][鬱卒]
erichuang801 wrote:


.......營建成本上漲,建商如果不能不能履約,就會倒閉.....



這就是我們最擔心的

建商一直以來都是財務槓桿玩得很兇的事業體,許多參與都更的地主最擔心的就是建商房子蓋到一半捲款潛逃,或是蓋好的房子賣不出去,導致連環跳票..... 最後不只變成爛尾樓,自己的土地還被查封拍賣

偏偏現在利率正在上升,不但雙北房市買盤這幾個月縮手的非常明顯,建築成本反而隨通膨快速升高....

以建商的角度看來,眼下大概就是暴風雨來臨前的寧靜......!!


至於我們原本寄予厚望的土地信託,我個人覺得那根本就是被都更建商與銀行拿來騙地主的工具.

剛剛查了一下信託法

信託法所有條文


信託法第十二條第一項

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但基於信託前存在於該財產之權利、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換句話說,地主拿去信託的土地,是會因為建商破產而被法拍償債的

-------------------------------------------------------------

蔡慧玲律師:信託財產不得查封拍賣! 蔡慧玲律師教你這樣做

信託財產名義上雖屬受託人所有,但受託人係為受益人之利益管理處分信託財產,故原則上任何人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信託法第12條所定除外情形,就是除了以下3種情況外,對信託財產不能強制執行。

1. 信託前存在於信託財產的權利:例如以委託人已向銀行辦理抵押借款之房子作為信託財產,在委託人不按時繳納銀行借款本息的情況下,銀行可向法院申請對該房屋強制執行以保全債權。

2.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的權利:受託人(在本文中指建商)因修繕信託財產(在本文中為參與都市更新之土地)而積欠承包商(在本文中為貸款銀行... 有可能也是信託銀行)款項,因該款項是處理信託事務所產生(在本文為都市更新),故承包商(也就是貸款銀行)可以對該筆信託財產(可憐地主的土地)強制執行

3. 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如稅法中明定的稅捐債權,因屬其他法律(稅法)另有規定之情形,故稅捐單位得對該信託財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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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懂了嗎? 以青慕淳的案子來說,若建商沒辦法說服地主與預售屋購屋者把土地與頭期款拿去信託,那星展銀行根本不敢把錢貸給搖搖欲墜的建商。

但是地主的土地與預售屋購屋者的頭期款若信託給星展銀行,那麼星展銀行的債權能夠因該筆信託而得到確保,所以星展才敢把錢借給建商...!!

建商能拿到錢,銀行也能放款賺到錢還不怕被倒債,牽涉其中的土地與頭期款能被強制處分

這就是信託




火紅建案夭折 信託銀行竟法拍基地
oculata wrote:
這就是我們最擔心的建(恕刪)

樓主應該是要去盯銀行給付建商工程款項流程才對,應該都是按進度撥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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