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iwilly wrote:
不可公然討論違法的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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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3 加註 頂加裝潢時的須知 在原文下方
1.首先 先去當地建管處 調您的違建登記資料 (那年代應該是紙本檔)
而列為 最緩拆的 是民國81年前完工的. 而84年前完工 其實在建管處內部 也列為同一距級.
2.違建裝潢前的 全室拍照 不論內外 甚至空照圖 都要自行列印出來留底
3.申請頂樓的 [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 時
需同時附件 記載有頂加違建 以及違建的預期施工計劃圖
(違建的隔間不得超過3間以上 也不得有獨立電錶)
5.因違建是不能拆掉 再蓋回原樣的
所以施工方式 都必須是以 [原樣補強] 為原則 去施工
例如 屋頂用同色油漆 或是 外牆用細酸鈣板覆蓋
6.違建裝潢途中 每天都要紀錄拍照
而照片的重點在於 [此違建並非拆除重建 而是修復補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