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勢操作可以嗎 ? 想開一間買賣方只收1%服務費的房仲公司

所以才要 合約內白紙黑字

*服務費不大於1%*

*服務費不大於1%*

*服務費不大於1%*

經由良性競爭 把房仲"妖魔惡名"的標籤去掉

創造良心幸福事業 以買賣方利益為優先 照顧員工生計 再來想利潤

以上

tall-rich-handsom wrote:
所以才要 合約內白紙...(恕刪)


只收1%,公司絕對請不到資深房仲,光是看到1%就整個都軟掉了,要在辦公室打電動也要選4%的公司。
雖然房仲以客為尊的信念只是個假象,但一定會有單純的屋主被騙,或者應該說一定會有單純的法官會被騙才比較正確。
法官又不是房仲,大多數的法官也沒透過房仲買賣過房子,只收1%,資深房仲的〝買方證人〞招式要怎麼發揮?
不過如果你願意什麼都自己來是可以經營看看啦,雖然我覺得你不可能真的會去開這種1%的公司。
賺差價都要有4%才願意幹了,只有1%?除了自己當投資客以外,實在想不出有甚麼利潤可言,現在是蠻多投資客本身就是在經營房仲公司,特殊件確實只有1%甚而0.5%的服務費,畢竟後續還有巨額利潤。
看到別人光是靠買方出庭作證這招就可撈個幾十幾百萬,不會羨慕嗎?1%公司還開的下去嗎?
有了4%,才有動力,也才能回歸房仲居間斡旋(詐欺)的本質,撈錢又可以罵屋主貪才是房仲的本色。
tall-rich-handsom wrote:
經由良性競爭 把房仲"妖魔惡名"的標籤去掉
創造良心幸福事業 以買賣方利益為優先 照顧員工生計 再來想利潤
以上



你把仲介工作想得太簡單.....

人性的關係,有時候你很難去判斷是非對錯,
舉個例子,有人要你幫他賣房子,
你隔天就找到買方,買方也出到屋主的底價,
你看,多完美,還能有甚麼狀況....

結果呢? 屋主說不賣了,
因為屋主認為一天就賣掉,一定是價格賣太低,
(當然,屋主不會老實告訴你他的想法。)
然後開始找買賣瑕疵,開始主張合約的三天審閱期,
此時買方也說,他斡旋金都付了,
如果屋主不賣,要屋主依合約賠他2倍的斡旋金...

請問你怎麼處理?


經過這次的教訓,下次你就學乖了,
避免同樣的狀況發生,
本來一天可以賣掉的房子,故意給他拖三天才成交,
你看,你開始慢慢和其他仲介一樣了。


再來,"創造良心幸福事業 以買賣方利益為優先 照顧員工生計 再來想利潤"?
說得很簡單,但實際上呢?

舉個例子,一個買方,現在在2間房子之中做考慮,
一間是你公司的房子,一間是其他仲介的房子,
後來他選擇要買你那間房子,
但是經過你專業的判斷,其實另外一間房子比較適合他,
那你會不會拒絕賣他,然後叫他去買另一間?

如果你真的這麼做,然後被屋主知道了,你又要如何交代?


另外,你怎麼解決
賣方想賣高,買方想買低
賣方想賣高,買方想買低
賣方想賣高,買方想買低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的問題?

(如果房屋買賣沒有這個問題,那還真的就不需要仲介,靠網路就好了)

這問題不克服,包你一間房子都賣不掉,
一間房子都賣不到的仲介公司,就如同不存在一樣,
那要如何跟其他仲介良性"競爭"?
小弟本身就是房仲
1%早有人在做
香港維多利亞集團來台開仲介公司
標榜買賣各1%
預計1年每間店頭先賠1000萬

還有那些覺得仲介6%收太高的人
建議自己先去做仲介再說吧
仲介很多辛酸度是大家不知道的
每個都覺得6%太高 覺得仲介賺太多
既然這樣為何不自己來賺看看?
有本事來做仲介先把自己口袋都賺飽飽在批評仲介收6%太高吧
仲介本身工作是居間 而不是詐騙
那些喜歡說仲介詐騙的人
試問一下 說真話你聽嗎?
小弟我在新人時期已經試過了
1年時間 我相信人是互相的
結果就是一年沒業績
跟買方說屋主1000萬才賣 買方就乖乖出一千萬?
跟屋主說買方出1000萬 我保證好一點的屋主就是會跟你說要1000萬實拿
差一點的屋主就會說要1100萬實拿或更高了
為了什麼?明明屋主1000萬就賣的東西 還不就是為了砍仲介服務費
沒服務費 仲介做什麼?慈濟都沒那麼佛心來了 更何況我們還有家庭跟小孩要養
買賣各1%加起來2% 1000萬收20萬 跟公司對拆 再扣公司管銷費用 實際拿到7萬多
然後還要自己自費做廣告 能剩多少?
試問哪個仲介每個月都能成交?頂多5%左右的TOP有機會而已
那些喜歡將仲介妖魔化的人 麻煩一下自己先做做看仲介
而不要看到少數仲介賺了不少就眼紅好嗎?

tall-rich-handsom wrote:
小弟突然想*逆勢進場 開一間買賣方只收1%服務費的房仲公司*...(恕刪)

中永和這邊,有一家仲介就打著這個口號

但,實際如何我不知道
~~阿鴻~~ wrote:
小弟本身就是房仲

還有那些覺得仲介6%收太高的人
建議自己先去做仲介再說吧


我也做過仲介,
但我也認為6%收太高。

仲介不好賺,是因為分食這塊大餅的人太多,
如果當年政府把服務費上限設定在2%,
我相信到現在,賺錢的難度還是不變,
但仲介的數量也會少很多,
仲介的工作型態也會不一樣,
不用在街頭罰站守現場,因為光應付來店客就忙不完了。
本來帶看50間成交1間,變成帶看10間就可成交1間。
買方也非常沒有忠誠度

仲介就是在處理人性"貪"

如果沒有貪婪就不會有仲介的存在




你說的6%在南部一間公寓一間套房一些教區房價100萬...

6%請問如何過生活(我們也是有家庭)~拿來套用樓主的觀念.....你買賣個收1%拿來2萬

半年滲漏水問題出現~這筆帳誰負責呢?買方假設死不處理...賣方堅持仲介負責

2萬是能做甚麼呢???業務與公司怎麼拆?



你曉得我每個月電話費多少嗎?

你曉得我每個月廣告費多少嗎?

你曉得我每個月騎車油錢多少嗎?



一間屋主委託了有時也不見得賣得掉~

我曾經在一間房子身上花了上萬元廣告費

結果屋主與我曾經的客戶私下成交~~

我也只能含著淚說恭喜~!!!!



我本身也是仲介,年輕仲介26歲

本人從事3年,各行各業都有老鼠屎

但我賺任何分文都是秉持良心在賺...

說炒房,

最大兇手政府與財團

第二恕我直言就是屋主

想請問在做各位有不動產的哪位想賤價賣.....



另外我也想說下"買方"也是沒有忠誠度

有些買方你帶看了快30間前後看了3個月,最後發現只是走馬看花(這些時間成本與油錢電話費)也是我們承擔

有些買方你帶看了死命活來結果喜歡了跑去跟別人認識的仲介下斡旋,或者去跟幾個仲介同時下斡旋為的就是買更低~



人性不就是貪婪~

我有時做的很心灰意冷.....因為每天都在處理人性,但沒辦法我就是熱愛服務業,起床臉洗洗又是新的一天


小弟我從來沒被客訴過,反而更多客戶幫我介紹更多客人

我是做良心事業




你們可以批評我的說法,但請不要污辱多數善良的仲介!!!


嘻噹噗嚦嘶 wrote:
買方也非常沒有忠誠度...(恕刪)


請問您是那間公司的?
我聽到有買賣雙方私下成交而沒提告的都很好奇。

陳小春2525 wrote:
請問您是那間公司的?...(恕刪)



投資客要避開這點非常簡單不是嗎?

斡旋人與所有權人無親屬關係

這點在法院怎麼站得住腳呢?

嘻噹噗嚦嘶 wrote:
投資客要避開這點非常...(恕刪)


既然知道人家刻意避開這點

也抓不到辮子

那就度量大點恭喜他們!!!

這圈子多個朋友少個敵人最好的生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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