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的豪宅區 每次經過 都只有幾戶是亮著的不懂為什麼還要繼續蓋 根本就沒人很多人搬進去住啊??個人認為 徵空屋稅根本沒用 只要找人住進去就OK了應該要課徵的是房產稅和產權交易稅名下房產有多少戶就課多少稅 賣掉多少名下房產也要課稅不過奸譙的人都懂得用人頭來買賣 所以 防止人頭戶才是重點... 不然就一次課重稅例如非房地產相關職業的人員所做的房產買賣或買房不到兩年 無任何原因(凶宅或嚴重瑕疵)就賣掉 就可重稅 看誰敢當人頭囉~(職業遊民OTZ)不過課稅會惹民怨... 不然就規定 只能用原價賣出
cywang40 wrote:他補充說:「但這是財...(恕刪) 李鴻源起碼知道收稅部是內政部的事他不知道的是空屋155萬戶的實情事什麼有電表但用不到基本度數就是空屋依此定義太多老家.祠堂.廟宇.廢棄軍營.公家機關...都是空屋民國六十年代起空屋從來沒低過一百萬戶大台北屬於可賣不賣的空屋就不過就那三十來萬戶真要徵空屋稅120萬戶無辜的平民百姓哭聲恐怕更大
豪哥大 wrote:李鴻源起碼知道收稅部是內政部的事他不知道的是空屋155萬戶的實情事什麼有電表但用不到基本度數就是空屋依此定義太多老家.祠堂.廟宇.廢棄軍營.公家機關...都是空屋民國六十年代起空屋從來沒低過一百萬戶大台北屬於可賣不賣的空屋就不過就那三十來萬戶真要徵空屋稅120萬戶無辜的平民百姓哭聲恐怕更大 我想,要徵空屋稅的應該是登記為自用住宅的部份吧,至少目前應該是這方面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