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oyuan1 wrote:文林苑的消防問題,除...(恕刪) 拿出事證才能判斷。mikebb0919 wrote:這樣就護航的有點明顯...(恕刪) 一分證據講一分話。護航那是你自己的印象,送回去給你囉。
eights wrote:拿出事證才能判斷。一...(恕刪) 是阿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記者親自去問 官員親口說出來的話 也能幫他找理由好吧 這不叫護航 這叫體貼體貼我們的辛苦的官員 就如同我們的官員體貼建商一樣
mikebb0919 wrote:是阿 一分證據說一分...(恕刪) 呵呵!從媒體來看這件事,記者、當事人、官員每個人不是講得亂七八糟,結果事實又是如何?還是拿出白紙黒字、設計圖、判決書再來論定比較公平些。
懶人包作者可以當名嘴或是當民意代表http://katinkr.wordpress.com/2012/03/17/%E3%80%8C%E9%83%BD%E6%9B%B4%E9%87%98%E5%AD%90%E6%88%B6%E3%80%8D%E8%83%8C%E5%BE%8C%E7%9A%84%E9%97%9C%E9%8D%B5%E5%A5%A7%E7%A7%98-5%E5%88%86%E9%90%98%E5%8C%85%E6%82%A8%E7%9C%8B%E6%87%82%E5%A3%AB/文林苑預定地可發現,該更新基地後巷寬度,根本不滿2.5公尺。文林苑臨文林路為何 要以後巷來當基準懶人包創造自己的法律世界根本經不起檢視
CC1311 wrote:既然您看不懂來龍去...(恕刪) 我看不懂判決文..不代表我不瞭解來龍去脈就像是你不瞭解我卻也能說我瞎熱血一樣至於我是不是瞎熱血我只能說...你管不到我哩判決書我會看但整體事實還是要追究法律跟事實有時候是不一樣的因為真正的訴求有時候跟著法律走...是會變了調我不挺王家但我挺私有財產所有權不應被多數決而搶走王家對賣土地是沒有的...因為一開始就談不攏嘛可是卻被強拆這是我們要訴求不合理的重點而且很多文章都簡明扼要的講出重點了今天是王家明天是你家
如果自家是獨立產權就算王家在隔壁那又如何?還是有辦法重建自家園只是無法拿到都更條款的獎勵而已沒有政府的補助以及沒有容積獎勵這樣有造成很大的影響嗎?但強搶人家的土地就是不對的建商應該要提出很有力的證據證明王家同意售地且這個金額是建商允諾的但從頭到尾看下去建商好像提不出來只看到王家開出價錢建商買不下去然後用搶的或依(自以為是的)法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