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man.chen wrote:
差多了哦, 以我現...(恕刪)
大大是腦筋清楚的算法,把貸款本金/利息/頭期款可以產生的機會報酬率/貸款本金的機會報酬率拆開來看。
再把買房的利息費用、維護費用、長期持有稅負、頭期款損失的機會報酬率 拿來跟 租屋總金額做比較才是正確的評估。
我看絕大多數99%買房必勝/自住無差的論述,都缺乏最後房子資產的增值年化報酬率(通膨,其實)有沒有辦法擊敗頭期款的報酬率+房屋貸款本金轉投資的報酬率的總額。
很多號稱投資專家的文章,也都把月繳(貸款本金+利息)混著轉成投資非房地產標的來分析,其實也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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