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身是地政士助理,第一點:你爸爸根本還沒百年,身體健康,何來繼承的問題?第二點:這是很簡單的問題,在他身體健康、意識清楚的情況先把土地跟建物過戶給你們幾個孩子就好了。根本跟繼承扯不上關係,別想得太複雜了。
很簡單就是把房子過戶到子女名下贈與稅相關的稅金不用煩惱請找熟悉地政的代書估一下就知道房子過戶給子女繳的稅金並不多(不是現值)通常公告地價都很便宜老公寓的房屋評定現值更是毫無價值繳起來根本沒有多少錢請代書先算一下如果不放心就把代書的算法拿去稅務機關詢問別太擔心稅金問題過戶比較重要否則房子將來就會被迫分一半就糟糕了老爸如果擔心你們子女將來會趕他離開你們子女就立個切結書給他留存就好
伊拉莎伊瑪斯 wrote:繼母與父親分居且各...(恕刪) 把房子"賣掉"吧,賣給信得過的人,然後在過水由孩子們買回來。不知道可不可以規避掉繼母繼承父親遺產。或是每年分次進行贈與給你們4個孩子。讓你父親先脫產掉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