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克瓦 wrote:
這隻是誰?你過程哥、...(恕刪)
好了啦~~大哥!!別腦補了, 沒有人是我的分身.
純粹這幾年換部門, 一忙就忘了這檔事,
畢竟我們不是房仲或理專 在這裡帶方向是他們日常的工作!
年底外商放假, 下禮拜我再把紀錄補一補.....
Again, 我從來不是叫大家不要買房 而是延遲買房
把金雞母養著 而不是殺雞取卵
當然如果沒有定性 買房強迫儲蓄也不失為一種好方式
只是提供自己的經驗給北漂沒有家裡資助的年輕人 另一種方式
忘了在哪一篇回過自己的過程
我在42買房 頭期款就是定存股票累積的獲利 本金繼續滾, 還可以負擔我房貸的本金加利息
簡單的說 年輕時候股利cover房租 專注在本業
該搬家就般不要因為買房失去更好的工作機會
個人因為工作在大台北就換了四個居住地方
開源永遠比節流重要, 累積到一定的程度 頭期款只是水到渠成的事
先寫到這 有空再跟大家多分享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