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自己跟房東關係也不錯,我能尊重房東要賣房,但房東不是應該先跟房客說明清楚想賣房,有好的溝通,但直接委託房仲來處理,我覺得很不尊重房客,至於說最後幾個月租金補貼或是減免因人而異,因為小弟父母在南部,假日有空也會回南部看父母,平日要工作有時加班,至於幫忙帶看一想到就累了,謝謝各位先進專家給小弟長知識,小弟學到一點,以後租約上一定要特別注明租約內如房東要賣房的相關規定,以保障房客的權益,不然都是房客的罰條居多阿......
推倒胡 wrote:必需要公證的是超過5...(恕刪) 雖說有前例在,但不管是開門做生意或領人薪水也好,除非利益非常龐大,不然真的不會有人那麼愛惹事的,愛惹事的都是在電視劇裏才會出現的,什麼議長、議員、幾百億身家的,一天到晚去找人嗆聲、恐嚇。
不是就有過好多次新聞了嗎?房東帶鎖匠來開門進屋。被房客告的嗎?媽媽帶房東去開門。被房客女兒告。合約未到期前房客最大.....除非房東毀約還你違約金趕人很多不懂法律的人不要在來 亂了房客可以問一下。看房子的人是要買來自住還是要拿來租自住客就請它等到你合約到期。非自住客就看房客你自己了。(有時新房東會比原本的好。我就是這樣比原本的房東好太多了)修繕費用先出在由租金去扣。事先告知就行了
陳小春2525 wrote:告房東違反誠實以及信用方法不讓買方看房,視同違約。就是房租太便宜了,投資報酬率不夠房東才會想要賣,房客配合一下讓人看房有甚麼關係。不讓買方看房,房東會被房仲告的,買方也會出來作證哭喊屋主不想賣才拒絕讓人看房...這問題是很大的,不能把房仲當成善良百姓阿! 是房東違規又不是房客違規關房客什麼事你要不要po一下你家的住址歡迎大家去參觀
陳小春2525 wrote:房東告輸一定是去牽拖房客,或許還會認為房客與仲介串通。不讓人看房视同違約,有判例的。好心提醒卻被當笑話,這下房仲可爽了。 本來不想回文,想說看看就算了可是您的說法實在讓我覺的有趣極了,太有才了很想了解一下誰被告並且成立了但是小弟資質很駑鈍,不知道哪能找到相關的資料能否請這位大大好心給個連結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