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疑問,台北市很多約20~30年的舊公寓,多是一樓有前庭的格局,像下圖這樣我的疑問在於,針對圖內扣除道路以外的土地所有權,是不是屬於公寓各層住戶所共有,包含一樓住戶,也就是說包含公寓樓梯的土地面積,以及包含一樓的前庭的土地面積。這邊只先講土地。不曉得以前是不是法規怎樣限制,還是怎樣規定,使得這些公寓在建造時,並沒有把粉紅色區塊也都建滿。如果說以現在大樓型或社區型的建築,這種情況以我的認知,粉紅色區塊應屬於公共區域,類似公寓樓梯一樣屬於公共區域才對,是嗎?但現有狀況當然只有一樓住戶獨立使用。不曉得這樣的現象正確的應該怎麼解釋才對,敬請指教
ChengE wrote:老家樓下(應該說附近...(恕刪) 你說的是一樓有騎樓那種,跟我的例子好像不太一樣,騎樓的話,應該是說其樓上方還是有建築是吧這種狀況二樓以上都是幾乎完整使用所擁有的坪數,但一樓住戶不能佔用騎樓,必須保持其暢通,也不得有鐵門,違法者可以檢舉我講的例子是一樓事前庭,所以前庭往上直通天空,是整個空的,就是建物是往後退的,一樓住戶使用前庭看似沒問題,但二樓以上的住戶,其能使用的面積就小很多,只是這樣的話就有點懷疑一樓住戶是不是真能合法使用那個前庭
arithman wrote:我有個疑問,台北市很...(恕刪) 呵呵,其實我也很想了解您所說的這些。因為之前專找一樓的住家,90%以上都是像您所畫的。我也是很納悶,這些「庭院」到底誰可以完全的合法使用???通常這種「庭院」越大的一樓,開價都特別敢開,幾乎都是樓上成交價再加一倍左右.....不過真的有很大的疑問,會不會像「頂樓加蓋」一樣可以報拆......ps:據我所知,這些「庭院」都是所謂的法定空地,當初蓋房子時,會技巧性的隔起來讓一樓使用。有些庭院會加個電捲門自己就能停車,有些會弄幾個停車格,讓樓上停車,有些又是種了一堆花花草草。
來張實際的圖吧這是 Google 街景隨意找的舊公寓的圖,我說得例子就類似照片這樣,這張照片公寓樓梯甚至退的離道路更遠然後大家可以看到主建物前面空了一塊我發現很多舊公寓是這種,就是樓梯間是往外凸的,相對的主建物前方的空地就很奇特不知道有沒有人對這方面比較了解的還有一種舊公寓是像這樣樓梯間與主建物是拉齊的,但是一樓沒有騎樓的設計再另一種是大家也常見的舊公寓:就是一樓有騎樓的,而且騎樓依法不得佔用
arithman wrote:我有個疑問,台北市很...(恕刪) 一般公寓的前庭後院都是屬於建築基地的空地比,也就是按當時建築法令規定的建蔽率所留下的空地,空地與建物所佔的基地大部分都是同一筆地號,也遇過後院是獨立一筆的,但無論如何所有權都歸全體住戶所共有。在新建當初有的有約定由一樓專用有些則無,至於一樓專用是否合法.....每個建案狀況都不相同,由於公寓大都年代久遠要提出證明文件可能有困難,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上法院提告,以法院判決為準......
ysc_kyy wrote:一般公寓的前庭後院...(恕刪) 請問一下,簡單的說,是不是買這種有「庭院」(法定空地)的一樓,就是有相當大的風險??呵呵,為了庭院上法院,真的就好笑了。不過以前那種年代,一樓和頂樓,都會比一般的貴,通常也都是用一樓可以有庭院使用,頂樓的話,加蓋就可以使用了.....所以.....唉......想在台北市買有庭有院的房子..真是難啊....><請教各位大大,8m巷中,面寬約12m的長型住三土地,約70坪,可以「輕易」蓋個兩層樓嗎??
基本上屬1F專用的! 不然誰要當冤大頭花大錢去買1F?聯合2村的1F都馬加蓋滿80P..... 雖然權狀才36P.你若不滿, 那有本事也去買1F, 這樣不就得了.......arithman wrote:我有個疑問,台北市很...(恕刪)
五樓公寓就我所見,土地持分為五分之一,大家一樣多,百分之九十九是如此,我沒看過一樓土地比較大。一樓有花園的或中庭的管理權若是一開始在建商賣房子時,大家就簽好了,就是一樓管理使用。若無,這是約定俗成。要提出告訴。提出告訴有時間性。我很少看過這種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