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到這兩個法案的時候
其中看到一句話
馬英九總統昨表示,不動產實價登錄目的是讓消費者了解房價實際狀況,
不會因資訊不足被誤導,登錄資訊也不會作課稅之用。
那所以建商賣房子代銷業者跟你說現在房價透明化,所以不能殺價!都是統一價!
然後課稅又還不會課到他們。
然後我又想,如果政府有一天,說這個地區,要做地區規劃,用以便宜的市價徵收,
而且還是"強制徵收",沒有陳情管道,
而且非中低收入戶,還拿不到補償金。
然後可以用招標等方式,賣給財團or建商,讓財團(建商)以便宜的方式去購得土地。
然後蓋完房子之後,可以用較高的實價,賣給一般老百姓,
或是拿房子去貸款,可以貸到較高的金額。
那有可能立委(官員)可以從招標中,拿到一點佣金。
這樣子,感覺制訂這法案的立委,不管有沒有當選,只要有人脈,都還是可以從中獲利。
請問我這樣的想法,是否有錯?
如果沒有錯,那我們還要相信這樣的政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