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懂法律可以幫幫我嗎?
前年的時候我向這位屋主租了一間店面(包含後面的空地)。
去年時候我有徵求過屋主的口頭同意讓我在後面的空地加蓋鐵皮屋。
沒想到才過一年的時間,屋主竟通知我說到明年合約到期後就不再續約了,
原因是要跟建商和蓋大樓。而且屋主還會同里長一起來要我合約到期就得搬走。
(當初跟屋主簽定的合約是在里長那簽名的! 所簽的合約是一班書局買的租屋契約書)
想請問,
我是否就應該乖乖地聽話搬遷?
因為心裡很不甘心花了那麼多錢蓋的鐵皮屋不到一年就得拆除,
而且當初蓋的時候是去貸款來支付所的開銷,不到一年的時候當初的借款都還沒還完現在有得再煩惱拆除的費用不知道哪裡來!!
可否有任何大大可以幫助小弟提供相關的法律事宜?!
小弟心存萬分感激,並悉心恭候各位大大的賜教!!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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