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南部家的社區最近有些疑問近來管委會通知住戶說二十年前社區有些土地,建商當時並未完成過戶如今也不知怎麼發現的,突然管委會要開住戶大會好像是說由管委會出錢重新將土地分別過到各住戶名下(要兩三百萬吧)(公設建坪會多嗎?會就一定有差吧?)一些老住戶是認為當初建商的錯為何現在要管委會拿錢出來(管委會的錢也是大家每月管理費的繳交)想請教這會有什麼衍生性問題嗎?(如未來買賣等……或過不過戶有那些影響?)說實在的大家不見得懂其中有無利害關係故上來請教各位給與專業意見感恩回覆
mlmt wrote:是什麼詳細的原因,導...(恕刪) m大什麼原因真的也不知道(說實在也不懂)畢竟過了那麼久朋友甚至連為何突然建商要過當初未過的土地給住戶的原因也不清楚只知道不用住戶自行負擔費用而是好像談好由管委會的資金支付建商這二十年來所負擔的地價稅再將土地過戶給社區所有住戶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