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實價登錄實施前跟建商買的房子,分次由銀行匯款的,看了一下,手上並沒有總價的證明文件,交屋已有五年,要怎麼取得成本證明? 認列費用,一些單據早不見了,政府真是訂了一堆不合理的法律。如果要追溯以往,那時又沒這條法律,誰會留啊,何況,很多單據幾年後,顏色早就退色,看不到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