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版友
常見房貸有本息平均 跟本金平均 攤還兩種方式
不知道是否有利息平均的攤還方式嗎? 這樣不是比較能儘可能有效使用每年30萬的扣除額度?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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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破頭也想不出來利息怎麼平均攤還?
可否不要另創新名詞?

既然有"攤還"兩字,一定是指本金的攤還
只有上面兩種,沒有第三種....
利息是被動決定的,利息=本金x利率,決定者是本金跟利率,所以無法決定利息要還多少錢。

房貸本利平均攤還,之所以利息會越來越少,是因為你每一期都有還一點本金,本金少一點,下一期的利息自然少一點,你想多還也不行,多的就會還掉本金,下一期的利息又會更低一點。

其實樓主你進入一個誤區了,你以為利息繳越多,繳的稅越少,譬如繳30萬的利息,所得稅率20%的話,那可以少繳6萬的稅,問題是你沒注意到,你仍是繳了24萬的利息,利息是什麼?是繳給銀行就像把錢丟到水裡一樣的意思,花錢吃一餐還可以爽一下,利息給銀行,是什麼都沒改變的,你欠銀行的錢還是一樣多,下一期還是得繼續繳一樣的利息,一樣拿錢去丟水裡。

不過樓主的想法不錯,有理財的概念,"稅"是財富累積後期影響很大的因子。要真正賺到房貸利息的稅,就是要讓繳出去的利息不打水漂,也就是要有用處才行,就像企業借錢投資一樣,借100萬每年要付給銀行2萬利息,但是這100萬每年投資可以賺回5萬,這樣一來2萬變成是投資成本,獲利是3萬,這樣那個稅才是真正賺的。

我自己就是這樣在做,算是用房貸在套利,為了延長這個期間,我辦了30年房貸+3年寬限期,現在30萬的扣除額仍是滿額,所以多賺6萬的稅,預計10年後利息才會低於30萬,不過這種做法就不能存太多定存,因為利息會相互扣抵,就沒意義了。
感謝兩位版友回文解答

其實我的想法是如果房貸金額夠高 以薪資所得為主者
是否可藉由利用寬限期期限不斷轉換銀行 取得資金主動權 並使用合法節稅空間(每年30萬扣除額 會是有感的空間)

特別謝謝ejan1969大師 獲益良多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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