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現在手上的物件是107/3月購入的但後來老婆覺得離現在上班的距離太遠,所以遲遲沒搬放了一年之後,得知政府的包租代管政策,就加入了簽3年最近約快滿了,跟老婆討論了一下,有計畫把現在的房子賣掉再重新找過網上查了一下,看到如果在現在房地合一稅似乎會被課35%的稅但如果在2年內,買了比這間更大的,請問這樣適用重購退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