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充電汽車要停集合住宅應該要更多規範與納管

近日不幸的兩位英勇打火兄弟的殉職,
如此新的建案,不到十年屋齡就發生這麼大的火災,可見一定有著高電量的耗電器材
普通人住家再怎麼耗電也不可能釀成這麼大的火災,我建議可以往電動車與表後拉線的方向去調查
如行駛 15,000 公里為平均基準,一臺電動車每年約耗電 3,000 kWh
全球普通家庭每天的用電量大約在10至30kWh
由此可見一台電動車可能對於用電的成本有多大!
再加上現今主流的快速充電,短時間內就將大量的電壓輸入至電動車內,無非也是對於大樓用電的負擔

並且這裡只舉一台,如果大樓內有個20台甚至40台,那這種集合式住宅的悲劇一定會再次發生


建議必須注重的目標
1,電動車的廠商應負起消防與火災責任
例如特斯拉,現代汽車,中華,銷售電動車的同時必須多提撥部分的錢進入消防經費內
並且強迫消費者或汽車廠提出合理且合法安全的電動車用電計畫並且由廠商背書

2,電動車車主必須繳納更多的稅金以支持消防
電動車除了牌照燃料稅以外,因為危險性所提高的社會成本應多繳納稅金讓台灣社會去平分
不然引進了這麼多未爆炸彈只會讓台灣貧乏的消防資源更少而以

3.電動車車主如住在集合住宅應公開姓名照片與身分並每年提出用電計畫
比起普通家庭高過1~2倍的用電量,住在集合住宅的電動車車主應每年提出用電計畫
如像這次的火災,目前還沒有任何一個電動車車主出來承認摧毀台灣消防資源,每一台電動車都是壓倒台灣消防資源的稻草

4.強化電動車使用者教育
每年需要將電動車車主集中至附近的監理站上課1小時
並充分提供全面的電動車使用者教育,包括如何正確操作和充電電動車、發現潛在的安全風險以及應對火災和緊急情況的方法。

5.建立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監管機制
建立監管機制,確保每年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符合安全標準,並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如政府無多餘監管人員,則須強迫
電動車車主每年自行提交自身電動設施監管報告

其實平平都是通勤的交通工具,只因個人私慾而選擇加速更快功能與科技更多的電動車,加速快與自駕問題不應該由全民買單
極少數的電動車車主爽到自己卻可能電線走火燒毀到其他普通的家庭
自動駕駛在台灣也撞死無辜的人民
相信電動車車主還是少數,大家大眾還是普通的汽油車市民,我相信大家都很關心電動車的安全議題,希望透過這次殉職兩位英勇的打火兄弟可以讓
台灣人更重試電動車議題!
再次重申!電動車本身沒問題!電動車很棒!
有問題的是人!有沒有合法合規拉電線!這才是問題點
安裝充電樁的業者、已經有電車的駕駛看了會很不開心,他們只想爽爽充電或只想多安裝幾支賺錢。

政府的法規沒辦法即時跟上時代變遷
swabber wrote:
安裝充電樁的業者、已經有電車的駕駛看了會很不開心,他們只想爽爽充電或只想多安裝幾支賺錢。


不開心的人很多.

賓士不開心

BMW不開心

VOLVO不開心

AUDI不開心

VW不開心

Tesla不開心

.
.
.
至少新竹縣也不開心.

阿扁下台啦.



非六都最多電動車,竹縣斥資6500萬增設220充電樁
支持充電樁政府要背書
民智未開

看到電盲愛嘴。

摳連。

🤣🤣🤣
剛剛看了新北議員質詢
官員說公有停車電車滅火毯建置到8,9月完成
新大樓要建置電車管線
中古新古大樓設置充電樁目前沒法就靠公寓大廈管理法自己看着辦?
台電來監督管線配置?
充電樁?
透天沒這煩惱。

純電車重又寬,
大樓停車,
有哨兵就得開哨兵,
擔心臨車開門打到愛車。

透天就沒這些煩惱了,
大不了裝台監視器觀看。




鐵皮、違建、多電表,
洗車、充電、水質好,
浴廁不足自增建,
公司設立沒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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