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KKIZHAO wrote:
不懂為何政府不立法來規定一定要有"室內設計師"執照的人才可以從事這個工作...(恕刪)
10多年前就已經立法了
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查詢
設計師或統包其實進很多材料都是月結的 , 很多小裝潢都是拿客人的錢再玩 因為料錢其實佔總金額很低約
20%吧 除非是廚具衛浴設備才會比較高!
所以有一些收費異常 例如一開工要收多少多少的 工程進行1半以收到80 或90%錢的 依直覺而言都有點問題
因為設計師跑路或統包跑路都是業外的問題 很少是因為裝潢本身的問題!!
真金不怕火練 業主房子在那搬也搬不走屋主跑路收不到錢的還少見 沒有其他特殊的理由 否則不應該收這麼快這麼
急!!
唯一理由是 最後10%不要了 隨便作作 其他你家的事!!!
事前要多多考慮多方面比較 多問一點 工法?材料?什麼都說沒問題的到時問題一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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