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最近剛交屋一層有5戶,因較早交屋找到鄰居(B)一起分攤梯間保護工程,
我們兩戶先裝潢,工程費用共2萬元(含拆)

之後詢問C是否一起使用分攤,等他裝潢好再拆,C答應,C詢問D、E,
E原本答應,後來又反悔不要,D嫌太貴不答應。
(我們好像真的有貴,但都做了也不能怎樣)

後來裝潢老闆發現D在裝潢,問我們他是否有分攤保護工程,
才發現D沒有做任何加強,直接使用我們的梯間保護,就開始裝潢,
CD同一個工班,C還沒開工,問C後C說D說管委會說5天內工程不用保護,
管委會否認不用保護這件事,不過說有保護就好,他們沒在管誰付錢保護,不介入。
而且D也沒有付任何押金,如果有任何意外可能就是扣我們的押金。

目前想法很矛盾,想趕快裝潢好拆掉,寧願不收C的錢,也不要讓他們搭便車,
可我弄完D應該也好了。
C人很好,看起來也很老實,拆掉感覺對他不太好意思,他也願意分攤,說不定等他做完E也蹭完了。

想請問各位有沒有什麼處理方式,感謝大家!!!
自己弄自己的就好

個人前陣子剛好裝修一戶
因爲是最早入場的
所以從梯間一直到門口都要貼滿
後續隔壁戶進來就省到了
目前我的先完工退場
梯間的保護一樣留給他們

應該不會他們退完場還要我處理後續吧?
該進場的東西盡快搬進屋內,梯間保護就可以先拆了,先拿回押金,進屋慢慢做,就不用擔心人家佔你便宜

至於C與E,別想太多,真的顧不了!
這資訊量太大,整理一下。

最後總結還是這三個分攤。
(A版主,B,C)--------要付錢的一群

其實D、E看起來敘述,好像一開始沒問。但後來搭了順風車,所以分攤還是在你們身上。

我個人裝潢初期,也是沒有考慮到同層鄰居有沒有要一起,反正保護我都用,若有人分攤是很感謝,但沒人分好像也還好,畢竟彼此需求的裝潢時間都不一樣。

既然被D、E吃豆腐了就放寬心,趕快照自己工期用好,沿路公設拍照存檔,讓自己時間切在此日,通知B、C要拆除時間。

當然若自己時間允許,天天去督工,或者請統包紀錄進料時間。
如果他們不願意付錢,然後又使用你付錢做的保護工程,你可以問律師看看這樣有沒有民法不當得利的問題,只是有沒有必要鄰居撕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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