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把痛苦跟責任留給愛他的人!!
但是文中的這個人..
要照顧年邁的父母跟離婚的憂鬱症的妹妹!
在加上公司上的問題!
誰知道?當事者是不是也生病了??
然後不知情的各位就一直鞭!
生病的人會考慮那麼多?
能做的到正常人的判斷?
他可能連自己生病了都不知道!!
當然!
我也不知道事情是如何?
也不知道說些什麼才有幫助!
在這種情形下大家更不應該下太多情緒化的字眼!
版主或他的朋友家人的心情..
不是當事者能體會?
版主也只是希望懂法律或其他有能力的人協助!!
一直鞭或無幫助的言語實在是有點失同理心!!
請有法律專才的版友..針對事情發表專業意見!!
這樣才有點幫助!
看是公司做法有所爭議!還是家屬失去經濟支柱!有什麼社會救濟的方法!!
先不要有所謂的立場!!
沒有人要您去贊同自不自殺!!
發文除了感慨!還有需求幫助的意圖!!
而有人提到什麼宗教觀點!!
要是能恫嚇!!就不會有那麼多人自殺了!!
我想提到宗教觀點!!
大部份的人只會記住!!!
要穿紅衣服!!!!!!!
沒什麼用的!!!!!!!
通常會想跟沒想歪的都死不了!!!!
台中小康 wrote:
再大之壓力都應克服,
就算要逃避都不應以自殺方式處理,
因此僅為永遠逃避之作法,
簡單說就是孬種。
我們如同情自殺之人,
那自殺將被視為合理解脫之方式,
將有更多人以此不負責任之方法解決問題,
唯有大家都譴責此行為,
甚至以宗教之觀點恫赫,
自殺之人才會多一點顧慮而避免自殺,
所以我才主張對自殺之人絕不能同情,
同情了,
是否將誘使想自殺之人付諸實現呢,
請大家三思。
...(恕刪)
『聽的進道理的人,根本不會去自殺。』
『會去自殺的人,根本聽不進任何道理。』
一個會走極端的人,一個連自己的命都不要的人。
還要他怎麼冷靜思考??還去想他身上的責任??
『對自殺之人絕不能同情,還要嚴厲譴責』,對於真正死意堅決的人,有任何正面的幫助嗎??
一個即將往生的人,還想要怎麼恫赫他??
用這種論調,個人認為只是衛道人士不明究理,用象牙塔式的道德觀,規避現實求取自我安慰的一種說法罷了!
對於真實的個案,根本無益於事實,甚至是另一種隱性暴力的戕害。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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