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ismore wrote:..........(恕刪) 嗯!這樣好像有清楚一些了...記者會不會來抄?!我還是覺得學校有問題,都過了一年多,畢編會還有結餘四萬元....假設畢冊及相片及其它有的沒的都順利結案了,這些錢不是在畢業典禮之前就要統一包裹退給各班畢編委員嗎...?這應該是師長應該監督的行政作為吧?
校方在民事法庭的答辯書上稱"受有拍照之利益者,屬於全體應屆畢業同學,被告個人一人無法代表全體應屆畢業同學受有利益,受有利益屬於事實行為,被告會長XXX個人充其量僅為受有個人部份之利益而已,即事實上所謂受有利益者為全體應屆畢業學生1156人。""請問一下這樣校方的意思是不是要我告全體應屆畢業學生1156人?
krismore wrote:校方在民事法庭的答辯...(恕刪) 或許我講這個太晚了,而且官司都開打那麼久了 ....不過,各校都有學生組織的規程,層層制約的架構,推到最上面,任何學生組織都是學校組織的一分子。學校當然要對每一個學生組織善盡教導與約束之責。不然,學生扛著學校的名義,集結成一個組織,到處買空賣空,還不用負責...任何一家學校都不敢放任學生這麼做吧?所以最後是直接把校長一狀告上法院?
問題就出在於畢冊跟拍照是分開收的 分別是2000塊2000塊2000塊2000塊2000塊2000塊2000塊2000塊2000塊有沒有聽懂?我是去年畢業的去年畢業的我們有交錢有交錢有交錢事後還被要求補交160元…那時衣服退費是150吧還是多少至於為什麼要分開收,誰知道啊 = =到最後拍照那裡又說不攏,誰的錯啊?現在事情講不攏又在那裡鬧上新聞又怎樣?學校還是一樣不會給錢不是嗎 = =
odin lee wrote:只能說怎麼樣的學校 ...(恕刪) 這位大大...這樣看你就不太理性了.....那是不是國立的學生就一定是好學生請上網查查.....(國立大學畢業的大大真是抱歉我只是想舉例....)我只是很氣.....因為那幾顆老鼠屎 被人講到一文不值
畢聯會跟同學收了2000元,其中1000元是製作畢業紀念冊另外1000元是作為其他用途(如附圖),但是廠商沒有權利去過問畢聯會到底怎麼分配使用的這需由該校該屆畢業生受害者去詢問才適格的我只知道事情發生到現在一年多,幹部及學校都只是在想辦法推卸責任,怪到廠商及前會長身上完全都不願正面去檢視畢聯會的支出明細去年七八月,畢聯會還發出了一封請畢業生繳交160元的信函聽說還真的有許多同學匯款了共計收了一萬多但是,畢聯會與校方仍舊沒有任何還款的舉動不知道當初乖乖匯款給畢聯會的同學能不能控告畢聯會詐欺或是侵占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