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級金賀 wrote:是喔看來還是被高水準的記者拿來當新聞了反正..我還是覺得不厚道這種類似事情..自己或身邊的都有可能發生希望以後自己或身邊的人都不會有過錯,而導致別人PO上網調侃公審的機會也希望自己或身邊的人在未來有過錯希望別人給個路時,而別人給個情面我不懂什麼個資法這兩位民眾是錯了,勸導後也停止了。但那程度真的不到需要被發文者PO上網讓大家看"他們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