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y004 wrote:
請災民申請國賠時, 要特別注意!
不要忘了,同時要求馬英九及劉兆玄等失職官員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因為國賠的賠償金可仍是我們納稅人的血汗錢,豈能讓九流政府失職官員逍遙法外, 安享晚年! ...(恕刪)
如果國賠的理由是曾文水庫引水道工程
那連帶賠償的官員您喊錯人了,看看該工程的起始日期、你應該不難計算該由誰負責
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
▲計畫期程:從 93年1月到101年12月
▲總經費: 13 億元
▲主要工程分為引水主體工程與下游輸水工程兩部份
工程內容:
1.引水工程:
(1)荖濃溪攔河堰
(2)東、西隧道
(3)草蘭溪出流工程
(4)管控中心及親水設施
(5)雜項工程
(6)週邊環境工程之改善
2.輸水工程:
(1)東口上游攔河堰
(2)輸水管路
(3)週邊環境工程之改善
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計畫經費
一、經費用配
本計畫所需總工程費依照93年開工物價基準計算為212.92億元,其中設計階段作業費4.26億元、用地取得及拆遷補償費8.43億元、直接工程費115.62億元、間接工程費15.80億元、工程預備費25.82億元、物價調整費42.99億元。
二、財源籌措
上游引水工程為水資源開發重要計畫,所需總工程費為163.21億元;下游輸水工程所需總工程費為49.71億元,其中輸水管路工程經費由中央投資二分之一,自來水公司自籌二分之一(約18.02億元)總計中央投資194.90億元,將逐年編列預算支應。
資料來源/南區水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