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venkings wrote:菸害防制法本來就允許某些場所設置吸菸區。而且菸害防制法根本就不是「禁菸」,而是規定「該在哪裡抽菸」。就像交通規則並不是「禁止開車」一樣。哪來的「一味的禁止」?
…但我覺得應該設置些吸煙區,標明哪些地方可吸
一昧的禁止,感覺就像是假自由
其實,在任何地方吸煙只要不影響他人就可以,因為吸菸者也有人權。
但是有些室內的吸煙區,設計不良,商家大概只是應付一下,根本沒有好好規劃,
所以在吸煙區裡的菸味還是飄到非吸煙區,造成二手菸的情形,
難道非吸煙者這時沒有權利要求吸菸者停止抽菸嗎?
抓著吸菸區大聲說話的人,真的有尊重別人的人權嗎?
那『吸煙區』三個字不是給你這樣用的,如果真的懂得尊重別人,就不要在那玩文字遊戲。
在戶外抽菸更好笑了,不想聞到菸味就走遠一點,這是什麼道理?
戶外沒有空調,如何隔離污染的空氣?
雖然我物理化學不好,但我也知道空氣氛子的移動其實是很快的,
你一抽菸,至少半徑十公尺內都馬上聞道,然後菸味慢慢往外擴散,要延伸到多遠才會稀釋到讓人無法察覺?
只要在戶外抽菸,被別人告知請不要抽菸,就表示已經有人受到影響,
還跟別人爭什麼權利?你要抽就閃到一個沒有人會跟你發牢騷的地方去抽,叫別人走遠一點?
大自然是大家的,大自然的空氣裡本來就沒有討厭的二手菸,憑什麼強迫人走開?
還有那些騎機車也抽、走路也抽的,有沒有想過在你旁邊的人都在忍受二手菸?
當你點菸的時候,你有想過別人的權利嗎?
就是因為吸菸族裡有許多人一直不清楚什麼叫做人權,只好用法律來敎你什麼是人權,
尊重生命,不表示你也有權利殘害自己的生命,
任何人都可以享受自己的人生,但請你想清楚,當你因菸得癌的時候,
誰在醫院替你把屎把尿?她們欠你的?應該的?
不要以為你負得起責任,看看那一個個為你哭紅雙眼的家人,你的孩子、老父母,
你有什麼權利要他們承受這種痛苦?你愛享受吞雲吐霧的快樂時,你已經正在建築他們的痛苦,多想想吧!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