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哪家滷味店阿
公佈一下吧
松山阿緯 wrote:
2009-02-05...(恕刪)


有打人就要負責任 .... 台灣警察真的很誇張!!
看來很多人還活在警察和法官不分的年代...有三聯單等於報案了,已經無法吃案了...
只要報了案,寫了筆錄,「移送法辦」後已經是法院那邊的事情了,關警察甚麼事??
人家是好心跟你說這類的事情大多都不了了之,不過看了你們的「態度」,我看最後嘔氣的會是你們自己...
有時候不是司法或警察的問題,要告就要捨得花律師費,大多人看到律師費就和解或不了了之
結論...有錢萬事通,不論是請律師還是找打手...
頂一個!

我家前陣子假日去鹿港玩的時候,3.4個人在天后宮外面的廣場等人,
四週都是攤販,路上也人滿為患,才沒幾分鐘,
後面一家攤販就趕人說我們擋到他的位置作生意!
(事實上離2.3公尺,其他遊客可以輕鬆走過!)
嘴巴還一直唸唸唸,
我心想難道要我們到馬路中間嗎?一定是在馬路二旁跟廣場四周等人的吧!
我們只好更往內挪,但是卻會妨礙其他遊客行走。

不過我們倒是一句話都不想跟他吵,想想就算了。

我排一下順序

你大姐夫坐到他們的位置

因為過年生意很多
他們一開始很客氣的請你大姐夫換個位子
還說了兩次
但是你大姐夫都不理還擺臉色給他們看

最後他解釋說那是他們的位子 還有其它人要坐
然後你大姐夫不但不理還仗著個子高大
還丟下一句話"叫人閉嘴不要煩"的意思

說實話
你姐夫這種人還是不要出門吧
去哪裡都會被打
無論如何 先動手的人就是不對
一定要討回公道
尤其是危害到家人性命安全
你不知道對方會不會拿東西攻擊或是打紅了眼停不下
是我就以其人之身還治其人之道

砸店或開扁

老人收音機 wrote:
口氣差怪誰?

到對...(恕刪)



如果
今天是你家人遇到這情況
被打傷
你也會說自己白目
不該嗎
將來你老了
小孩跟你溝通不好
也打你
你就知道你今天說的對不對啦
地盤也是你家裡辛苦累積的
做生意要好好維持
不要敗壞門風
警察選擇性辦案是可以申訴的 去警政署的網站看看
在神也是人 一支烤玉米的戰爭
松山阿緯 wrote:
2009-02-05...(恕刪)

絕對不能放過他們
頂上去
整篇看下來覺得。

互毆應該是在雙方當下一言不合打起來才叫互毆,但

看惡質店家還等樓主親人要離開時約眾攔路打人,這種

有涉嫌教唆傷人跟蓄意傷人意圖哦。


對於白雞山產生恐懼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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