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敲到頭你就非要人家被開除?這不是奧客是什麼?路上被人不小心踩到你的腳你要不要去報警把人銬手銬關起來?業代也跟你道歉了你都沒有不小心過嗎?是故意敲你的嗎?還想要怎樣給你面速力達母你就不會靠北了嗎?人是互相的自己那種得理不饒人的嘴臉還希望別人怎樣對你?
helloken wrote:人是互相的自己那種得理不饒人的嘴臉還希望別人怎樣對你?...(恕刪) 人是互相的? 同意!那麼, 請一切小心不要發生敲頭意外, 不就碰不到這位奧客?既然粗心「發生了意外」, 就得承擔客戶情緒不是嗎?還是說擔負不起責任? 這樣開除也才剛剛好而已, 不是嗎?
gn00139479 wrote:K頭哥要長官開除女業務=斷人財路看懂了嗎??看懂了嗎??看懂了嗎??...(恕刪) 如果長官出來就會被開除那不知道開除多少了人一堆人客訴都會喊叫主管出來...阿主管安撫好客戶後,自然會依照情節輕重決定是否要懲處真不知道那票業務再怕啥鬼...女不敢叫,男得逞英雄鬧到現在變成什麼熊了..是我我早叫了,反正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而且重點,做錯事負責本是應當的,真的該罰也坦然面對才是
其實這是一個單純的傷害事件,但是就因當事人沒有立即報警處理而引發一堆問題;以致被形容成騙錢的、奧客、詐財、索取高額醫療費、要女業務下跪、要車子道歉..................也許當時不想把事情弄大所以沒有麻煩警察,現在後悔了吧!現在媒體噤口、滅火器到處噴、連雜誌都出來幫腔,看來馬家勢力真是不容小覷!敬告眾家兄弟姐妹,爾後類此事件還是交給司法處理比較妥當!小蝦對上鯨魚......很難!所以還是拿著驗傷單去提告卡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