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行李箱蓋 k 到頭 = 殺人父母


BioPower wrote:
俗語說:『斷人財路如...(恕刪)

亂入一下,這句話很古早以前就有了,
盛行於左岸
不小心敲到頭你就非要人家被開除?
這不是奧客是什麼?
路上被人不小心踩到你的腳你要不要去報警把人銬手銬關起來?

業代也跟你道歉了
你都沒有不小心過嗎?是故意敲你的嗎?
還想要怎樣
給你面速力達母你就不會靠北了嗎?

人是互相的
自己那種得理不饒人的嘴臉還希望別人怎樣對你?

sony9 wrote:
重點在那邊?...(恕刪)


重點就是兩位哥.別人在吃麵喊熱
然後就.............

helloken wrote:
人是互相的
自己那種得理不饒人的嘴臉還希望別人怎樣對你?...(恕刪)

人是互相的? 同意!

那麼, 請一切小心不要發生敲頭意外, 不就碰不到這位奧客?
既然粗心「發生了意外」, 就得承擔客戶情緒不是嗎?

還是說擔負不起責任? 這樣開除也才剛剛好而已, 不是嗎?
要拿出日本武士道精神,切腹謝罪! 媽咪!叫經理出來,這小姐敲到我的頭啦!

gregliao wrote:
出去哥跟脫衣哥的脫序...(恕刪)

俗語說:『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





真是夠白爛了

連這種俗語都想得出來

長這麼大還沒聽過這句俗語

看來我書還念得不夠多

今天看見這篇文

算是長知識了














ttlinker wrote.(恕刪)


佔個位置!


gn00139479 wrote:
K頭哥要長官開除女業務=斷人財路
看懂了嗎??看懂了嗎??看懂了嗎??
...(恕刪)

如果長官出來就會被開除

那不知道開除多少了人

一堆人客訴都會喊叫主管出來...


阿主管安撫好客戶後,自然會依照情節輕重決定是否要懲處

真不知道那票業務再怕啥鬼...

女不敢叫,男得逞英雄

鬧到現在變成什麼熊了..

是我我早叫了,反正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而且重點,做錯事負責本是應當的,真的該罰也坦然面對才是
其實這是一個單純的傷害事件,但是就因當事人沒有立即報警處理而引發一堆問題;
以致被形容成騙錢的、奧客、詐財、索取高額醫療費、要女業務下跪、要車子道歉..................
也許當時不想把事情弄大所以沒有麻煩警察,現在後悔了吧!

現在媒體噤口、滅火器到處噴、連雜誌都出來幫腔,看來馬家勢力真是不容小覷!

敬告眾家兄弟姐妹,爾後類此事件還是交給司法處理比較妥當!小蝦對上鯨魚......很難!

所以還是拿著驗傷單去提告卡實在.......................

"我敢發誓,如果我被一台15年以上的舊車撞了, 我一定拿錢補貼車主, 因為開15年的舊車, 應該是甘苦人"....有這種人吧.....不過,我敢發誓,我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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