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看清楚新聞內容嗎?新竹專勤隊指出,3名來台僅一個月至半年不等,原在「鴨肉許」分店工作的印尼外勞,2月19日趁老闆不注意時,前往移民署新竹市專勤隊泣訴遭雇主、仲介苛扣護照、證件及薪水,來台工作迄今均未領到薪水,每日還被逼工作達19個小時,被以極不人道方式對待。麵攤跟賣小吃的有外勞這種事大家都知道你講這話不是白搭嗎?為被報出來是因為顧主不但沒發薪給他們還被扣護照一天工作19小時你來做看看 就不信你還覺得理所當然很合理其它小吃攤的外勞為什麼沒有找台灣警察投訴?若顧主合理的對待幹嘛還要投訴?我看到不少小吃攤的外勞跟老闆處的都還不錯外勞也是人啊 你來做看看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