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鳥先生 wrote:
老鼠屎沒有 鳥屎倒...(恕刪)
承蒙厚愛,不管是什麼屎,
閣下留著自用可矣。
建議閣下可以從事農業,
免費肥料取之不盡。
時候已晚,
不陪一身屎的閣下喇賽了,
晚安~
陳曉英 wrote:
前面討論過這我知道但是我心情不好想抒發這樣可以吧?
allen66214 wrote:
請恕我無禮...今天就是妨礙到你到處抽菸的"自由",
所以你才在那邊哇哇叫吧!
不知道這條法律哪裡傷害到你行 住 財產跟生命的權益了,
反而對你與大眾的生命健康有益才是!
...(恕刪)
Livia1115 wrote:
我知道不容易不過還是...(恕刪)
Livia1115 wrote:
我上述哪句話,說到禁菸妨礙到我行住財產生命的權益了
Livia1115 wrote:
至於健康云云的就請你不要再來說嘴了
即使明知不健康,但那是抽菸的人的選擇,他們的自由
跳傘、滑翔翼等極限運動死亡率是抽菸的幾倍妳要不要去查查?
那麼政府是不是也該禁?
Livia1115 wrote:
酒不喝會死嗎?不會
那想想酒駕這種急迫且傷害極大的行為
再想想一堆回家打老婆、肝硬化、肝癌這種違反社會利益的事
為什麼不乾脆禁酒?
Livia1115 wrote:
但既然要開放
就要有限度的顧及使用者與非使用者的利益
這才是立法的精神
自由民主國家的基礎
現在考量的就是一堆法條朝令夕改、連衛生處官員都搞不清楚的地方
不抽菸者或許拍手叫好
但違反的是吸菸者與部分商家的權益
Livia1115 wrote:
若撇去法條單用基礎民意來看
我在我私人地域設一個空間專為吸菸者設立
請問是礙了誰的自由誰的健康?
是不是哪天我覺得你打呼很吵
申請法院命令破門而入要求你臥室不得在我家隔壁?